一、"股权质押法律上标准保全原则"
律师解答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二、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保全?
股权被股东质押后,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质押的股权进行保全的,但要通知质押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三、股权质押之后能否保全?
股权被质押后能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四、股权质押能否解除一部分?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只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就能解除一部分,当事人可以在质押申请材料中要求申请解除质押比例。股权质押解除是对已经出质的股权进行撤销,需要提交区县主管部门转报文件;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解除股权质押协议;原合同、章程;股权质押批复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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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五、"2023年,质押的股权可以保全吗?"
从规定来看,如果质权人的利益在存在可见减少情况下,并且是合理的,不是自己主观臆测的,且足以损害质权的权利时,在这个时候质权人对所质押的股权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保全权。也就是说质押的股权是可以保全的。
六、股权质押协议能多个出质人么?
同一股权标的,一份合同能够有多个出质人,不嫌麻烦也能够一个出质人对应一份合同。
七、"质押的股权可以保全吗?"
从规定来看,如果质权人的利益在存在可见减少情况下,并且是合理的,不是自己主观臆测的,且足以损害质权的权利时,在这个时候质权人对所质押的股权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保权权。也就是说质押的股权是可以保全的。由此条规定可以看出质押的股权是可以保全的。所以在质权人权益受到损害前提下,可以行驶该项权力。
八、法院可以保全被告不履行判决的财产吗?保全需不需要提供抵押?
进行执行阶段的,不用保全,尚未进入的,可保全,有费用并要提供担保
九、"申清对生产企业申请保全成品原料,法院不给保全的条文在哪里?"
无法律依据。
十、股权保证和股权质押是否相同?
你好,不相同的,股权保证是一种保证方式;而股权质押则是需要解决相应的质押手续,建议采用股权质押方式落实保证职责。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询问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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