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法律上如何认定?
2023年十级工伤鉴定标准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如符合有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等条件,也可鉴定为十级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10十级
5.
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
5%,但≥
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
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
1
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
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
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
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
0.
5,另一跟矫正视力≥
0.
8;
16.双眼矫正视力≤
0.
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
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
2.晶状体部分脱位;
2
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
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
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
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
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
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
1.慢性轻度磷中毒;
4
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
3.井下工人滑囊炎;
4
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二、2023年中国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的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一至十级。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瘫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
0.5另一眼矫正视力=
0.
8。
6双眼矫正视力=
0.
8。
三、2023年工伤鉴定标准参考国际标准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的划分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五、江苏省工伤十级鉴定标准
以下是关于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问题的赔偿标准回答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5580元(或者7个月×本人工资)。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万。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5万。以上两项的计算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第27条。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月数×5580元(或者停工留薪期月数×本人工资)。注一般十级停工留薪期月数是4个月。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期参照标准>的通知》。五、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住院天数。 计算依据《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函)。 以上五项之和再加上必要的交通费、鉴定费即为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备注
1.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以当地社平工资计算。5580元为苏州市上一年度(2015年)社平工资。
2.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其他项费用由保险基金(社保所)支付。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
3.工伤处理的法律程序是 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向劳动局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费用→结束。 此外,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4.特别注意事项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必须要注明申请鉴定伤残等级、申请鉴定停工留薪期。
5.申请工伤认定时限 单位申请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受害者本人申请的,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
[1]《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27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
六、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伤残鉴定法律有何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不一样的。首先因为工作原因所发生的身体方面伤害的话,需要有劳动者所在的地方单位申请工伤的认定,在工伤认定完毕之后,紧接着需要从事的就是工伤劳动能力的鉴定者是非常的关键的应用,涉及到后续不要命的赔偿问题。
七、"10级工伤的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9九级5.
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十级5.
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八、"中国工伤鉴定标准国家颁布的最新行业标准"
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九、工伤鉴定由哪个部门进行?鉴定标准是什么?鉴定主要依据是什么?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十、江苏省工伤鉴定9级的法律规定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十一、"工伤认定需要满足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才能进行工伤鉴定"
你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确定工伤待遇,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解决。
十二、工伤认定中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二、工伤认定的流程1、工伤的认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失效)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三、工伤认定申请适用时效中止中断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尽管《条例》中未明确规定1年申请期间的中止和中断,但法制办在《关于对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1年申请时效非不变期间,而是一种可变期间。虽然该复函仅是明确了不可抗力可以构成1年申请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而没有表明是否还具有其他类似中止、中断的情形,但是,从保护工伤职工利益的立法原则和关怀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上看,应当认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1年的申请期间可以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等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条例》 第十七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您好,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要那些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的材料有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法定主体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主要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规定用人单位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要是考虑工伤职工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与用人单位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申请工伤鉴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鉴定 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劳动合同怎么申请工伤鉴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鉴定”的解答如下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一、右脚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工伤鉴定能有几级 1、职工工伤致双脚根骨粉粹性骨折,是两处伤残,应先对单项伤残进行鉴定。根骨骨折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之规定,应当评定为九级伤残,两个九级,可以晋升一级,按八级伤
一、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的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一至十级。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4、全身瘫痕面积30%。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一、眼部工伤伤残鉴定怎么鉴定?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
一、舅舅去做工伤鉴定,做工伤认定需要多久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等级 《民法典》第10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106条二
一、工作时,右手中指肌腱损伤,血管和神经断裂。工伤鉴定能有级吗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
一、试用期内出现工伤怎么赔偿,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劳动者出生工伤的,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赔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赔付。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一、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伤残鉴定能赔偿多少钱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达到九级的,并没有明确赔偿数额,但具有以下赔偿标准一、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其中社保支付百分之八十左右,单位支付百分之二十。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乘以100元每天
一、工伤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工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但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下面带大家看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规定
一、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证件,工伤鉴定需要盖什么章 你好,关于你问的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证件这个问题,在法律上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
一、做完工伤鉴定后用人单位怎么处理? 1、工伤员工在做完鉴定后,用人单位依据伤残鉴定等级,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就可以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一、工伤事故等级怎么划分,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工伤事故等级是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划分的工伤事故等级就是指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对伤情进行鉴定的。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
一、10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标准,工伤十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
一、盆骨骨裂,大概能评几级伤残。盆骨骨裂大概躺着差不多一个月,才勉强站起来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没有具体对骨裂的伤残评级作出规定。伤残等级评定主要看是否影响了生活功能及质量,从骨科专业来讲,如果骨裂、骨折经过治疗以后,愈合良好,没有术后后遗症的话,一般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
一、劳动者烫伤留疤算不算工伤,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在工作时间受伤,烫伤留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需要单位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医院的诊断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劳动者的工伤等级,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相应的等级支付工伤赔偿款。【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
一、在办公室内被强奸受伤属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办公室被强奸不属于工伤,工伤赔偿只限于对人体的物理伤害,心理伤害不属工伤认定及赔偿范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强奸属于刑事犯罪,要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同时造成受害人身体损害的,可民事诉讼法提出民事赔偿。【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