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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形下监护权可能会被撤销1、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来源:法否网 2025-07-30 12:12:37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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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形下监护权可能会被撤销1、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以下几种情形下监护权可能会被撤销1、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一、监护权被撤销的几种情形及其法律依据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等等。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吗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我国民法典规定,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存在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时,监护关系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因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关系终止。《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三、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是否意味着监护关系终止?

【问题解析】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终止。
我国民法典规定,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或者存在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时,监护关系终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因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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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后,监护关系是否终止?

监护关系终止。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关系依法终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为监护人另行确定监护人。如果之后监护人恢复监护能力,则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应该同时终止。

六、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会免除吗

1、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

七、法院撤销监护人有多种,如何确定监护人

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八、"撤销监护权如何行使权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3、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4、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总则》 第三十六条

九、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常见情况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人严重伤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包括性侵,虐待等,超过6个月没有履行监护职责,由于吸毒,酗酒等行为;不能行使监护职责,胁迫,诱骗被监护人乞讨,影响其正常生活的,利用被监护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十、监护人丧失监护权时的义务

此时依据我国民法及民通意见等规定该成年人的监护人次序依次为1。最后补充下,

2、没有上述4类人,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3,都是由前一次序的人行使。未成年人保护律师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监护人的确定是有次序的,或者是都不愿行使监护权利,或者是有其他情况无法确定监护人,原则上如果前后次序的监护人发生抢夺监护权的争议、其他近亲属。5成年人的监护人只可能发生在该成年人因疾病等情况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他的配偶,最常见的如精神病患者,需要谨慎考虑、父母或成年子女,且如果确定了监护人,如果是同一次序,则不允许私下进行变更、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监护人对该成年人承担的职责是很重大的、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否则新老监护人都要对该成年人的行为负责/,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则应该有有关单位加以指定,如果对指定的监护人有不同意见应该向要求确认

十一、"监护权申请撤销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有下列人员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以上个人或机构均可申请撤销监护权。《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可以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十二、"监护人有权强制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强制治疗吗?"

被监护人是成年精神残疾者,监护人是她母亲,监护人是有权处置其名下财产的;不过需要有前提就是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置财产;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如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出国留学等,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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