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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销售商商标侵权怎么处理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7-31 22:52:15 1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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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销售商商标侵权怎么处理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生产商销售商商标侵权怎么处理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生产商销售商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生产商、销售商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注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使用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侵权者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产品描述中使用他人商标是否构成侵权?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商标侵权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如果在自己商品的描述中将别人的商标进行了体现的也是属于构成了侵权行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或者是其他的赔偿等。

三、零售商标侵权法律处理标准

专业分析零售商标侵权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般来说会怎么判?受害人要求赔偿,你作为经销商就说自己没有钱,那么厂家将会承担连带责任,则最终法院判决后会有限执行厂家财产。【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四、商标覆盖是否构成侵权?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规定商标覆盖属于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类或者是完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完全相同商标的将会构成侵权行为。除此之外,按照《商标法》当中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也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五、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属于商标侵权的行为,具体包括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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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

六、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是什么?是否需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如何限制对方再次使用该商标?

商标法《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原告的主体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如果原告不符合上述规定,被告可以提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抗辩。二、诉讼时效抗辩策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如果发现超过诉讼时效,可以此为由提出抗辩。三、不相同也不近似策略

七、生产者故意调整商标距离是否构成侵犯?

涉嫌商标侵权,可依法起诉。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八、商标侵权被告如何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在推广建立品牌时都难以避免要申请或使用商标,那么遇到使用的标识被他人商标侵权怎么办呢?这就需要清楚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总的来说,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如果符合以上几种,则属于商标侵权,应当积极和商标权人调解,商量赔偿事宜,以争取免于或少赔偿。

九、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规定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3种方式“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但“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是行政处罚 。  首先,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处罚种类没有这一项,而该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表明了“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而“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应该属于“责令改正”的范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五十三条
[1]《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2]《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十、商标侵权做法的构成要件及认定

商标侵权做法有以下四条构成要件第一,必须存在违法做法。即做法人客观上使用注册商标,既无获到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也无其他法律依据,其做法具有违法性。做法人一开始使用商标时无获到商标注册人的授权或许可,但事后得到其许可或追认,或者是商标注册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不理不问、表示默认,这种做法不存在违法。第二,必须有损害的发生。商标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对其导致的损害既可能是有形的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具体可表现为商标权利人的产品销量下降,利润的减少,因制止侵权而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以及商标信誉度降低、遭到消费者投诉等第三,损害后果与违法做法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做法直接导致的。这种因果关系具有多样性,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假冒注册商标的做法;也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如为侵权做法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藏等便利要求。如果损害是由一系列做法所共有导致的,即多因一果的情形,如做法人虚构商标标识、中间人负责运输、销售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做法实施者均有可能成为侵权人,构成共有商标侵权。第四,做法人的主观上有犯错,包括有意和过失两种。有意是指做法人主观上明知他人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自己无权使用,仍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过失是指做法人在主观上应当知道他人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的情况下,仍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商标侵权做法怎样认定(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虚构、私行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虚构、私行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认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导致其他损害的。还不清楚,我要询问商标顾问清楚了,我要解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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