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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后遗嘱可以撤销吗?遗嘱公证后的撤销问题

来源:法否网 2025-11-10 03:26:02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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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后遗嘱可以撤销吗?遗嘱公证后的撤销问题
遗嘱公证后遗嘱可以撤销吗?遗嘱公证后的撤销问题

一、公证遗嘱能否撤销?

【问题解析】
《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可以撤销。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遗嘱即失效。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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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3]《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4]《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5]《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6]《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二、公证遗嘱是否可以撤销?

【问题解析】
可以撤销。遗嘱人享有订立、变更以及撤销遗嘱的自由。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以公证的形式进行,否则不产生撤销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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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三、公证遗嘱是否可以撤销?

【问题解析】
可以撤销。遗嘱人享有订立、变更以及撤销遗嘱的自由。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公证遗嘱的撤销,需要以公证的形式进行,否则不产生撤销的效力。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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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四、公证遗嘱撤销及修改变更公证遗嘱的相关问题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遗嘱公证公证处可以公证哪些情况?

1、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受胁迫、欺骗违背遗嘱人真是意愿的,公证处不予公证;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个人财产,如是共有财产,则遗嘱中只能处分其中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部分;

3、遗嘱人立遗嘱时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4、夫妻或其他财产共有人同时申请遗嘱公证的,应当分别设立,处分属于各自的财产份额,一般不得共同设立一份遗嘱;

5、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可以指定将财产遗留给受益人个人,而不归受益人夫妻共同所有;

6、遗嘱生效前,遗嘱人可依法变更或撤销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7、公证员将立遗嘱人的状况决定立遗嘱时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录音或录像;

8、不宜公开的遗嘱,立遗嘱人本人应注意保密。

六、"公证遗嘱撤销后,公证人是否有权继续公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嘱公证怎么撤销?撤销后遗嘱是否还有效?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定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公证处有权撤销对遗嘱的公证,但无权撤销遗嘱本身,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故遗嘱公证撤销后并不必然导致遗嘱无效。如果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的要件,仍然是有效遗嘱,仍然优先于法定继承。特别提醒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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