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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的限制是如何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9-11 22:13:07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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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的限制是如何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股权质押的限制是如何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股权质押的管制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的限制为要以当事人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2]《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二、"股权质押合同未登记,如何确保其效力?法律的规定"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三、股票质押时间限制的认定和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股票质押最长为一年,具体时间由双方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如果是民间质押的,一般也由双方约定,不违法,不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利益即可。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
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条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条

四、股权质押如何进行?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是允许的。《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五、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限制流通的股权质押

限制流通的股权可以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44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440条

七、股权质押协议能否多个出质人?股权质押的法律限定

同一股权标的,一份合同能够有多个出质人,不嫌麻烦也能够一个出质人对应一份合同。

八、股权质押登记正文合同需要公证吗?

你好,去工商局办,不要公正的,但最好律师协助办

九、股权质押登记机关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必要流程

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登记机关是该公司的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很多地方现在叫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质押的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75条,《物权法》的第223条。办理流程是先要开股东会,获得超过半数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然后,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最后,到工商行政部门去登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75条
[1]《物权法》 第223条

十、公司股权质押公证后,公证处是否有权强制执行?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公证程序》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如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但是,股权出质毕竟不同于股权转让,适用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有股东不同意向非股东出质,那么应如何处理呢? 有学说认为,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不同意出质的股东应当购买该出质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出质。股权质押的程序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的法律程序: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2、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3、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4、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

1、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4、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5、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6、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4、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注意股份出质准用禁止流质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所有权直接归质权人所有的约定。)

5、权利的实现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实现及诉讼实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程序》 第三十九条
[1]《公司法》 第149条
[1]《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第6条

十一、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是否有法律效力”相关。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点击咨询按钮即可直面专业律师,问题描述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相关补充1买卖没有过户的二手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买卖不过户的二手房合同也是有效的。只要是合法成立生效的买卖合同,即使买卖手续不完善也不影响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且合同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使房屋没有过户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相关补充2股东转让合同没有盖章签字是否具有效力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并且需要准备齐全有关公司的资料进行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所以说,股权转让协议是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要式合同,即使当事人已经对合同的达成一致,但双方当事人为签名、盖章的,也不能认为合同已经成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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