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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的精神赔偿金怎么算?

来源:法否网 2025-06-26 19:38:35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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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的精神赔偿金怎么算?
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的精神赔偿金怎么算?

一、在交通事故中,胎儿死亡的精神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是概算。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二是比照。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目前立法有规定的只有《国家赔偿法》对人身自由权侵害、生命权侵害和扶养请求权侵害,是由国家行为造成的,有具体的赔偿规定。对于人身自由权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该法第16条规定“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虽然是国家赔偿标准,但关于人身自由权侵害的赔偿没有正式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比照这一规定执行。  三是参照。当确定精神利益中财产利益损失的数额时,可以参照其他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一是,参照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益的损失数额。在营业组织的人身受到侵害时,这种可得利益的损失较为明显,较容易计算。实际上,这种损失就是受害人侵权期间受到的财产不利益。二是参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财产利益数额。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是不法所得,可视为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计算出侵权人侵权期间的非法所得,即可确定赔偿金数额。三是参照某些人格权转让使用的一般费用标准。在肖像权、名称权转让使用中,可以约定一定的使用费。对此,有约定使用费数额标准的,依其约定标准计算,没有约定标准的,参照类似使用费的一般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赔偿法》 第16条

三、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金如何计算?

但精神损害抚慰金应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予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各地为统一裁判尺度,有做出区域性规定,许多法院在判决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时,大多按5万元以下赔偿,即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万元,也有些法院赔偿7万的,甚至更高。如一至十级伤残的,第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0元,每增加一级伤残,增加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胎儿死亡赔偿如何确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以广西为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9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305.2元那么,60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死亡者可得到173800元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死亡者可得到46104元死亡赔偿金。如果死亡者75周岁以上,那么城镇居民死亡者可得到43450元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死亡者可得到11526元死亡赔偿金。注意事项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误工费单位应当出具你和老公月工资收入证明和误工损失证明,如果你们的月收入超过当地个人所得税征收额的话,还应当出具完税证明。

2、精神损失一般是在身体或者精神收到严重打击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由法官实际情况自由裁量,你的情况我的看法是,一般是不会支持你的精神损失请求的。

3、除了医药费、误工费,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于你妈和孩子的伤情不重,一般不会产生后续治疗费、残疾用具费、残疾赔偿金以及康复费等因残疾发生的费用。

五、"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负全责的,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赔偿项目有

4、交通费5、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交通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9、被扶养人生活费10、死亡赔偿金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当场死亡,一般没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提起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则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时间】

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2.无固定收入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听律网(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二、护理费护理期(天)

50100、元天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四、住宿费住宿期(天)

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

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七、残疾赔偿金【基数】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八、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十一、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十二、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十三、丧葬费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

6(月)十四、死亡赔偿金【基数】地市上一年度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六、索赔金额与事故致死孩子年龄无关,因交通事故致死儿童年龄不同

驾驶人造成交通肇事的,严重的,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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