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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注销公司但认缴的注册资本没到账需要先到账再注销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2-10 14:29:33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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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注销公司但认缴的注册资本没到账需要先到账再注销吗?
想注销公司但认缴的注册资本没到账需要先到账再注销吗?

一、注销公司需先注销注册资本吗?

注册资本公司章程要求。
认缴的注册资金不到位,公司可以注销,但,前提是工商局没有检查出来,如果检查出来了,则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有以下情况的,需追究刑事责任

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所以,建议你们,做好相关的清缴手续后再注销。

二、"认缴制下,公司注销需缴清注册资本吗?"

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不一定就会注销公司,我国目前虽然在很多情形下由于公司的设立者在最初并没有能力偿还全部的注册资金,故而为了刺激各地经济的发展,股东可以与公司协商资金认缴的时间,若是在时间内没有缴纳完全,公司有可能会被注销。

三、认缴制注销公司后注册资本可以补交吗?

如果认缴制公司注销时无对外欠债,股东也不需要把认缴的资金补齐到位,直接申请注销;如果公司有对外的欠债,由于公司涉及到债务偿还问题,当公司现有资产不够偿还债务的时候,需要股东补齐注册资本,来偿还外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四、公司注销前是否需要补缴未实缴注册资本?

1、公司在注销前一般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如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需要补缴未完成的出资。

2、股东出资涉及两个方面的责任第一股东对公司的约定出资责任,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从这个责任上看,如果注销时《章程》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则股东无义务缴纳。第二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足责任,即基于公司经营活动,股东应对外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其法律依据为我国《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特定情形时,即使股东在章程上没有义务缴纳出资,但法律规定时,仍需以未缴出资仍对公司承担责任。

3、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3条
[1]《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2]《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
[1]《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

五、补齐认缴注册资本可以注销公司吗?

针对这个问题,一般有以下2种情形

1、公司没有外债的,不需要补齐认缴注册资本,按工商正常注销的流程进行注销即可。

2、公司有外债的,这个时候公司需要补齐认缴注册资本,然后由公司以其资产把欠款还上,认缴制虽然不用在注册时一次性把钱掏出来,但股东仍然承担着法律责任。
《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
《公司法》第7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74条

六、注销注册公司需要补足注册资金吗?

注册资本认缴不等于不缴,你承诺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年限,若不履行则构成违约,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承担刑事处罚责任。如今是信息公示时代,企业的任何信息均可以在网上查到,工商部门也会进行抽检,如果发现企业只认不缴,该企业就会被列入全国联网黑名单,给企业的信誉带来极大的影响。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十、"认缴注册资本未交的公司能否注销"

1、公司注销前,约定的注册资本的期限到了的情况下却仍没有缴完的,则需要补缴完才可以注销;

2、在公司没有负债,认缴期限又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则需要把认缴的资金全部缴完才可以办理注销;

3、在公司有负债或者还有其他的纠纷的的情况下,则需要把公司所有负债,以及所有纠纷都解决好之后,才能申请办理注销。由此可见,即若注册资本没有认缴完,可以申请注销登记,但不能办理注销手续,需要在注册资本全部补缴完以及没有外债的前提下,才可以注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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