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转让股权,股东是否可以无偿转让?
关于公司股权可以无偿转让吗我的回答是对内无偿转让股权是公司股东对内部其他股东无偿转让股权,对外无偿转让股权是对公司外的投资者无偿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和公司,所以对内转让股份和对外转让股份所受到的法律限制是不相同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自由地在将股权转移给公司内部其他任何股东,《公司法》对其没有限制。但是,对于对外转让股权,《公司法》是规定了程序性的限制条件的,该法规定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这些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从实践来看,有限责任公司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多发生在公司内部,而股权对外无偿转让股权而成功的情形比较少见。因为按着《公司法》规定,无偿对外转让股权很容易受到内部股东的阻挠和干预,况且在同等条件下,内部股东应该更优先地获取无偿转让的股权。没有经过内部股东同意的对外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很容易被内部其他股东申请撤销。上述案例中B在向A转让股权时未完成上述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的程序性条件,股权转让协议依法被撤销。而B向C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却获得了法律的支持。
二、公司股权转让是否可无偿转让?
从我国《公司法》中对于股权性质的规定可以看出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必须缴纳相关的税费并进行工商变更。双方当事人在股权转让时,可以选择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也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实践中,尤其许多处于初创期的企业,由于缺乏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股东在处分股份时,出于自觉或不自觉的原因,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了股权交易的价格为“零元”,但又并未明确表示该股权处分的性质是转让还是赠与,这就给事后法律纠纷留下了隐患,可能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虽然从来看,赠与和无偿转让所表达的意思是差不多的,但是从法律层面上讲,两者的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别。所以在股权转让时,应当更加注意在协议中表明该股权是赠与还是转让。
四、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吗,股权转让流程
自然人股权转让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六、公司股权转让是否可以无偿转让?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吗?”问题回复如下从我国《公司法》中对于股权性质的规定可以看出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必须缴纳相关的税费并进行工商变更。双方当事人在股权转让时,可以选择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也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实践中,尤其许多处于初创期的企业,由于缺乏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股东在处分股份时,出于自觉或不自觉的原因,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了股权交易的价格为“零元”,但又并未明确表示该股权处分的性质是转让还是赠与,这就给事后法律纠纷留下了隐患,可能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虽然从来看,赠与和无偿转让所表达的意思是差不多的,但是从法律层面上讲,两者的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别。所以在股权转让时,应当更加注意在协议中表明该股权是赠与还是转让。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七、公司是否可以无偿转让股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的。股权无偿转让属于股权转让的方式之一,虽然转让的支付方式是无偿的,但同样需要经过转让的程序,交纳相应的税费。那无偿转让股权应当缴纳哪些税费呢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0.5‰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股权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有多高?
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 你所提的问题比较模糊,信息还不齐全,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
九、如何转让没有实缴的股权?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召开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股份时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由转让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 2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该通知其他股东,达成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新加入的股东同其他股东共同讨论决定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 第二步在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局办理转让手续,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决议书原件;
4、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能否转让其全部股权?需要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吗?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股东无论是向其他股东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都是不需要股东会作出决议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采用“书面通知,征求意见”的方式,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不需要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
十一、"股东有权转让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东权中的权能可否分别转让在普通的股权转让实践中,股东往往整体性地将自己的股东资格(包括自己持有的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但在实践中,也有股东将自己所持股权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权能(如分红权、表决权)转让给他人。如何看待此种转让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笔者认为,为尽量拓展当事人的合同自由空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此种转让行为的效力原则上应当受到尊重。就分红权而言,股东可以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分红权让渡给他人。例如,股东可与他人达成协议,将自己的全部分红或者分红中的特定比例转让(包括赠与)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外的第三人。分红权具有双层涵义一是抽象股东资格中的特定权能;二是经由股东会分红决议而转化为债权的民事权利。虽然从理论上说,股东有权处分双层涵义上的分红权,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分红权仅限于债权化的民事权利。就表决权而言,股东也可以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表决权让渡或者处置给他人(包括设定表决权信托)。2020年公司法第43条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股东虽然持股比例高、但表决比例低,或者当事人虽贵为股东、但不享有表决权的现象均属正常。当然,表决权的受让方(包括受托方)在行使表决权时应当依法行事,恪守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其行使的表决权不得逾越有权处分股东的表决权范围。实践中,有些公司的控制股东将其出资取得的部分股权赠与对公司具有特殊贡献的高管或者技术骨干,同时明确此种股权的受赠人只能行使分红权,但不得享有表决权、转让权,此类股权亦不得继承。此种做法中的赠与财产与其说是股东资格或者股权,不如说是股权中的分红权;至于股权中的其他权能仍然操诸赠与人之手。笔者认为,这一做法应属有效。至于此种做法应当载明于公司章程,抑或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协议,均无不可。有些地方规章强制要求作为此类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地方规章指定的中介机构予以管理,侵害了增余人与受赠人的民事权利,于法无据,应予废止。但是,并非所有的股东权利都可以自由让渡给第三人。例如,股东依据2020年公司法第35条享有的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就不能让渡给第三人。因为,该股东权利的行使以股东资格存在为前提,倘若第三人不存在股东资格,则其是否有权优先认缴出资有赖于其他股东是否同意。再如,股东的代表诉讼提起权也不得脱离股东资格转让他人。这是由于2020年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均以股东资格之存在为前提。第三人缺乏股东资格,自然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更重要的是,禁止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之单独转让有助于预防不肖之人滥用股东代表诉讼对公司或他人“敲竹杠”。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转让股权股东可以无偿转让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技术入股能作为认缴资金吗 技术入股可以作为认缴资金,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
一、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具体有什么规定?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
一、技术入股如何分配股权,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当事人在入股前可以对其持有的技术进行评估其价值,折算成现金值,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或协商确定股权比例。入股以后,技术权属就归入公司名下所有。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一般是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是各股权人的最终目的
一、股东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您好!关于“股东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要交税吗?”的回复如下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
一、股东有隐名股权吗,股东是否有权利要求股东损害隐名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对于隐名股东的资格确认,理论上有两种学说。一为&q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如下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
一、六个人合伙股权分配,合伙人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分配,是合伙人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股权分配中需要考量众多因素,没有万能模型,但并非没有标准。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方案,是让每个合伙人都满意。股权分配产生的问题,永远是船小好调头。恭喜你,
一、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效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协商一致;3、股权变更经过登记机关核准变更,且已经领取营业执照;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
一、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1、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 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的形式也是会有所不同的,对于国有公司的股东,有的也是可以对股份进行购买,然后对股份进行转让的,那么想要将股份进行转让的时候,因为是国有公司的股权,那么在转让方式上面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山东鲁泉律师事
一、我想请教一下股东优先购买权有行使期限吗 1、股权作为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定强制执行程序强行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股权转让中扣除合理费用中的合理费用包括哪些 1、股权转让转让方包括个人和企业,不同主体涉及的费用有所不同。一般股权转让费用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要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征企业所来得税)等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
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股东转让股权协议有效吗 股东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一、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一定会导致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吗 合同是有效的,该合同的存在与效力如何,并不影响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股东间的相互信任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
一、法律依据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啥办法解决 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
一、公司法如何规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
一、万州区认缴股权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
一、股东股权转让,股东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的问题 你好,我通过相关法律了解到从理论上讲,股东的出资是可以转让的,由于公司的性质不同,法律(主要是公司法、证券法等部门法)对出资转让的限制也不同。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内部转让不涉及第三人(公司外、股东以外)的利益,股东之间
一、公司法人能起诉股东吗,有何规定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当公司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等情形,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或追讨出资。《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