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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转让股权都是诈骗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1-12 16:19:54 1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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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转让股权都是诈骗吗?
虚假转让股权都是诈骗吗?

一、虚假转让股权是否都是诈骗?

1、是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因此虚假转让股权应当认定为诈骗。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二、虚假转让股权是否属于诈骗?

【问题解析】
是的。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因此虚假转让股权应当认定为诈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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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三、虚假转让股权可以被视为诈骗吗?

是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因此虚假转让股权应当认定为诈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四、虚假债权转让是否构成诈骗?

虚假债权转让属于诈骗,虚假债权进行转让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如果诈骗的金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五、公司股权是虚假转让还是骗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六、转让股权中隐瞒债务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法律分析转让股权中隐瞒债务并不构成合同诈骗,只是属于民事欺诈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法律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1、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

2、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

2、法定其他可撤销事由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律师提示以上是“转让股权中隐瞒债务构成合同诈骗吗”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我们会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对应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通过股权转让转让土地是否构成犯罪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相关补充2民法典中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借款合同吗?

1、股权转让协议不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股东是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转让股权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支付转让款后,双方可以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由受让人取得股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3]《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4]《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七、"诈骗的定义是否能够以入股方式骗取投资人的钱款"

你好,这不算诈骗,可以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

八、"股权转让无效,欺诈者有责任"

你好,转让原则上有效。新公司法实行的资本认缴制,只要给钱认购公司的股权就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具有股东资格,不会因股东未给钱、给钱不实、虚假给钱等“瑕疵给钱”做法,而否定股东的股东资格。因此,虚假给钱的股东也是股东,有权转让股权的。只是股东虚假给钱的,要承受增加给钱的职责、对其他足额给钱股东的违约职责,及相应的行政职责,甚至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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