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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需要经过两份或更多的

来源:法否网 2025-11-07 16:43:48 1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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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需要经过两份或更多的
医疗事故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需要经过两份或更多的

一、"如何确保医疗事故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1、医疗事故协议书无论是几份,只要协议中具备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主要,而且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该协议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二、"医疗事故和解协议书格式要件"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患者__________曾于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出现不可避免的情况出现医疗纠纷,针对问题引起的原因发生争议,无法认定各自的责任,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与直系亲属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权威部门提供的,本协议相关如下
某市__________年度职工平均工资__________元。
某市__________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__________元。
某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__________元。
第二条 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医院(盖章)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条
[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条

三、无医疗事故证明医疗事故的要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医疗事故协议书的类型与特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只能向医疗机构主张办理丧事费、被扶养人糊口费、精神损害安抚金和死者配头和直系支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克不及按照残疾的规范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给患者酿成的各类损掉,会医疗机构和患者在全般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临床医疗活动本身有特殊的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不幸后果,如果把一般过失行为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因此,本罪主观方面是指存在业务过失而不是普通过失。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而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实际是指其业务技术水平。

五、医疗事故判决书的出庭时间和判决书的有效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简易程序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判决,如果案情复杂可以转普通程序,那么就是立案日起六个月内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证人到庭、调取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六、"医疗事故纠纷协议书生效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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