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转移如何办理?
1.换工作之后带着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到原公积金缴纳的开户银行,提交公积金转移申请表,然后将所有公积金及利息转入新单位下的个人帐户中即可。
2.【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条
二、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如何办理?
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1、提出申请。员工想将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到现单位,需要向现单位提出申请。一般现在的单位会代为办理。员工只需准备身份证、委托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但员工提出申请后可以携带身份证办理调动。
2、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员工填写《异地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积金单位公章,然后到公积金办公大厅将准备好的材料交给员工。
3、进行审核。提交信息后,工作人员将首先进行审查。信息符合要求的,进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工作人员信息传送到异地中心,再由异地中心重新审核。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表应该提交给申请人或代理人。
4、转入公积金。异地中心考核合格的,转入员工在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再与现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核对,公积金转入现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然后当前单位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将公积金转入该员工的个人账户,并告知该员工该账户的入账情况。
三、公积金提取手续流程及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分别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出事实上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人及其另一半每季度能够全部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2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出事实上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人及其另一半每年能够全部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法律条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四、成都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条件和流程
办理条件1.职工申请。
2.审核受理。
(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1.核对职工身份信息;
2.依据当地规定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审核通过的,外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附表
4),上传至平台,传递至成都公积金中心,同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成都公积金中心。
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成都公积金中心,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告知职工。
(三)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1.审核入账。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入资金有疑义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向外地公积金中心了解情况,外地公积金中心对职工疑义负责解答,并通过平台反馈信息,协商办理。
2.信息传递。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通过平台反馈至外地公积金中心。
五、开通公积金网上业务?
您好!本地转移(转入),是指将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其它单位已办理封存的职工转到本单位,操作步骤①在本地转移(转入)界面,点击“申请”按钮,进入转入申请录入界面;②录入转出单位登记号,选择资金来源,按回车键(Eter),系统显示转入单位名称;③选择并录入职工信息(证件号码或公积金账号)后,按回车键(Eter),系统自动调出转入职工信息;④点击“提交”按钮,若有其他职工需办理转入申请,则点击“提交并新增”;⑤保存退出后,在本地转移(转入)界面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确认成功,完成转出操作;⑥若需打印本次转移业务凭证,选中转移记录,点击本地转移(转入)界面的“打印”按钮;若需补打凭证,可进入“查询”→“业务流水查询”补打凭证(具体操作详见“业务流水查询”模块)。注意事项如系统提示“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不存在”,可能是职工提供的转出单位登记号有误或账户挂在封存部999999。解决办法.如提示公积金账号不存在,则选择身份证号录入按回车键重试,相反,提示该证件号不存在则输入公积金账号按回车键重试;b.核实转出单位单位登记号,如账户在封存部,请在封存部转入功能下完成操作。若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登录页面出现异常或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
11:
30、下午14:
00-
17:00谢谢您的咨询。
七、异地公积金转移,可以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需要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这一定位,这是防止炒房的一种措施,具体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一、规范改进提取政策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当地政策的规范调整工作。扩展资料“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的背景12月中旬,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要求回归住房居住属性。12月21日下午,在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违规提取公积金的处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三、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积金转移的流程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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