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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9-21 15:11:10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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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法律上的标准股东缴纳出资期限的确定"

律师解答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的章程来确定的。因此公司可以实际情况来规定股东的缴纳出资期限,依照一般的习惯,出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年。到达二十年的,也可以通过修改章程的方式延长出资期限。但是恶意延长出资期限的除外。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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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1]《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二、法律上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标准

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一般按照公司章程记载或者股东协商确定的数额填写。认缴出资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依照章程规定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出资分为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两部分。对各股东(发起人)作为登记事项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的不同理解,在具体登记工作中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一、出资额是指什么意思
出资额的解释如下

1、出资额是股东向公司投资的数额,出资额分为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

2、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

3、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

4、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出资额登记方式的问题如下

1、如果股东认缴的各期出资的出资额、出资时间有所变化时,登记过程可能反映不出来或不能全面反映出来;

2、如果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完全交付前,也未到认缴的期限时,又有新增认缴和实缴出资的登记时,同样面临着难于实现登记的一致性、难于实际填写相关登记表格等问题。
二、工商认缴出资额是注册日期吗
法律分析认缴出资日期是公司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认缴出资的时间。注册资本认缴登记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可自主约定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公司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先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但并不一定真的将该资金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更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依照国务院推出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外,其他有限公司均采取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三、股东缴纳出资是否需要验资?

【问题解析】
股东缴纳出资不需要验资了。

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修订后,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报告了,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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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四、投资者缴纳出资的期限

关于没户口本可以结婚吗的问题上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是否需要全部缴纳?能否分期缴纳?对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律规定

以有限公司为例,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除一人有限公司外皆可以在两年内分期缴纳,而不需全部缴纳,但首期出资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安排,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或草拟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有关事项可以参考本律师网站文章:制定公司章程需注意事项、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

六、"如何将所有股东的现金汇集到公司B并然后由公司B代缴"

这样是可以的,但不建议您这么做。公司法第二十八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通过该条规定可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只要足额存入有限公司账户即可,形式再所不问。已废止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原有规定股东须将出资存入“专用账户”,但也无明文禁止股东将资金汇集一处起缴纳。虽然股东出资多少,占比高低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但是公司成立后还是要依据股东出资情况履行签发出资证明书、设置股东名册等义务。所有股东将资金汇集一处一起缴纳出资,容易出现纠纷。现实操作中也会出现工商局要求出具相关证明的问题。

七、公司解散时未缴纳出资是否应成为清算财产?

《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解释二》 第22条
[2]《公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

八、成立公司时,股东缴纳出资的注意事项和占资比例确定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三十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2]《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3]《公司法》 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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