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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哪个更有益于公民权利?

来源:法否网 2025-04-28 12:06:39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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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哪个更有益于公民权利?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哪个更有益于公民权利?

一、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还是行政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救济手段,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基本上是并列的。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行政诉讼属于司法监督。如果选择复议,法定期限内不能提起诉讼,如果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就不得申请复议。如果法律规定必须先申请复议,然后再提起诉讼,也就是复议前置,法定期限内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还有法律规定行政复议为最终裁决的,也不得提起诉讼。

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和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所以这些只能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三、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不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吗?

行政仲裁,不服,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的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四、行政公益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公益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原则,但也存在如下区别

1、一般行政诉讼要求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而行政公益诉讼则不要求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要求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2、一般行政诉讼的是由当事人来承担的,即由原被告双方或者第三人来承担。但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却可能不承担诉讼的。

3、一般行政诉讼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诉讼,而行政公益诉讼则是为了国家或者社会的公众利益。

4、一般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相应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不能处分诉讼权利,在其提讼后,只能退出诉讼,而不能申请撤回。

5、一般行政诉讼中诉讼是行政行为已经对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行政公益诉讼具有明显的预防性质,即对公益的损害不需要实际发生,公众利益虽没有受到现实侵害,但只要一般理性人的判断,某行政行为在经过一定时间或某条件成就后,就将给社会公益造成实际损害的,公民就可对该不法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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