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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有土地证需要补偿有没有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3-31 21:28:59 1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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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有土地证需要补偿有没有法律规定
拆迁有土地证需要补偿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拆迁有土地证的赔偿标准与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拆迁有土地证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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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二、有土地证,集体土地证拆迁补偿如何获得补偿?

你好,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有土地证问题有以下规定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子,其建设开发是国家允许的,你买了这个房子,还可以自由买卖,如果将来拆迁,你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集体土地证的房子,是不允许进行商品房开发的,所以你的房屋建设是不受国家保护的,因为你的土地权属是属于集体的,所以将来你卖房子的时候,必须征求村集体同意,否则你卖不了。而在拆迁的时候,因为你不属于村集体的户口,所以国家也不会给你任何补偿的。

三、土地使用权如何被拆迁?如何获得补偿?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拆迁应当按照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补偿,按平方米单价支付房屋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补贴周转补偿费、按本地的实际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

四、"法律如何规定具有股权证的拆迁补偿?"

专业分析
股权证跟拆迁没有关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与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具体看当地政策。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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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在拆迁时有补偿吗?

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六、"股份制企业拆迁补偿有土地证还是无房产证?"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地上建筑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附属物补偿、搬迁费用,选择安置还有过渡费用。
如果没有房产证,要防范政府以拆违的形式强制拆除厂房并且只给予极低的建筑成本费用。如补偿标准不合理,建议积极维权。

七、集体土地证拆迁,国有土地证有没有补偿?

肯定是国有土地证的房子。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子,其建设开发是国家允许的,你买了这个房子,还可以自由买卖,如果将来拆迁,你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集体土地证的房子,是不允许进行商品房开发的,所以你的房屋建设是不受国家保护的,因为你的土地权属是属于集体的,所以将来你卖房子的时候,必须征求村集体同意(你认识他们么),否则你卖不了。而在拆迁的时候,因为你不属于村集体的户口,所以国家也不会给你任何补偿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八、"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可以申请拆迁补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疑问拆迁房离婚如何过户给孩子,首先应当明确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然后赠与的房子就必须要20%的个人所得税,最好是按照买卖形式进行过户,孩子如果不满足现在的购房资质,您可以先去做公证,公证到孩子名下,或者在您的离婚协议上写明房产归孩子所有。最后,离婚后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重要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而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九、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有补偿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以下是使用权房产的特性希望对你有帮助1.土地使用年限与产权房相同2.产权单位不能随意收回房产3.拆迁时变成产权房后,房主可获相应补偿款很多人对使用权的含义了解甚少,购房时大都选择产权房,主要是觉得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子终归不是自己的,心理不踏实,而产权房则完全属于自己,并可以代代相传。实际上,产权房也是有使用年限的,并非永久产权。一般住宅国家土地出让使用权年限是70年,无论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都不能超过这一土地使用年限。只不过使用权房为房管所或单位所有,与使用权房主是长期租赁关系,产权单位对使用权房不能随便收回,即使有必要收回也应对使用权房主进行补偿。在遇到房屋拆迁时,使用权房屋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使用权房房主的亲属,与其居住满2年以上者,可办理继承手续。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四种权能,最重要的是收益权和处置权。拥有一套住房的使用权,既能通过出租享有收益权,也享有有限度的处置权,可以“处分”房屋的上市转让或亲属继承等。如果满意请采纳,谢谢

十一、农村户口没有土地证可以办理拆迁补偿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迁移(扒户口?)户口,只要符合户口迁入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即可,和当事人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是无关的;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十二、乡村土地使用证无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受法律保护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事项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无此证的用地单位属违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做法也属违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资料《建设用地准许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流程经准许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允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资料,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按照国家限定,《建设用地准许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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