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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9-12 06:41:16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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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有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有哪些规定

一、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二、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补助费,营养费,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每天算一起

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包括哪些规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3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3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应当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

四、"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因其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赔偿的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律师提示以上是“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是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页面按钮咨询,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相关补充1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相关补充2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的标准是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所谓“伤残情况”按照文义解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应视受害人的受伤害的状况和残疾的具体情况,从其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在一些人身损害的场合,对于是否需要营养品进行辅助治疗,不是普通人所能决定的,必须借助于专业人员的意见确定。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异议,且符合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需要,法院应予认定。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当事人有异议的,由法官审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应由主张营养费的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当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请鉴定,应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对营养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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