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省工伤赔偿2023标准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1、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其中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二、"2023年西安工伤赔偿标准规定"
劳动者在工地受伤,在确定构成工伤的情况下,之后才能获得工伤赔偿。至于具体的标准,各个地区规定的不一样。一般来说其中的医疗费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停工留薪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三、2023年广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1、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其中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四、"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五、"关于三沙市的工伤赔偿标准,法律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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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徐州工伤赔偿标准2023法律依据是什么?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
4.5万元,八级
3.5万元,九级
2.5万元,十级
1.5万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5]《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6]《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
[7]《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七、湖北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工伤赔偿工资计算和计算公式。
【法律意见】(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八、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及赔偿多少钱
职工构成工伤五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当地标准确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用鉴定发票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2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省标准分别为20万元和9.5万元。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六条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恢复工作后,又发生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形的,以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计发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九、"江西省工伤赔偿标准江西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及《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关规定,我省职工工伤依法享受如下保险待遇一、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四、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40%或者30%。
十、江西省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和可赔多少钱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的赔偿2、一、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二、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三、工伤治疗期间待遇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十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公死亡工伤赔偿标准
十一、江苏省兴化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六级应赔多少钱。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国家最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十二、"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认定标准,工亡赔偿标准,新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第30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第32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停工留薪第33条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生活护理费第33条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二、伤残保险待遇(一)伤残补助金1、标准一级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的本人工资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21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二)伤残津贴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伤残补助金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四)伤残津贴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六)伤残补助金1、标准七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八)伤残津贴第43条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三、工亡保险待遇第39条(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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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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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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