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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解惑一下再审案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来源:法否网 2025-07-10 01:24:40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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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解惑一下再审案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请解惑一下再审案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一、"再审案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但是,下列两种情形的再审案件需要交纳诉讼费

1、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申请再审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法律上如何认定"

申请再审需要交诉讼费。申请再审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在申请书中,申请人应当列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请求、具体事实和理由;

2、有效判决文件或裁定的原件或复印件。案件在二审判决或者裁定后生效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一审、二审判决和裁定;

3、证据材料。申请人认为,与申请再审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应当提交受理机关,并按顺序制作证据清单;

4、主要材料。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可同时提交主要材料。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也可以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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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三、"如何缴纳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执行申请费和破产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3、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4、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以上是对怎么交诉讼费的解答,望采纳谢谢。

四、再审是否需要交诉讼费?

申请再审不需缴纳诉讼费,但如果属于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则需要缴纳诉讼费。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

五、再审案件是否需要重新交纳案件受理费?

 首先,再审程序的启动意味着原审裁判“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但并非是必然。因此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等同于原审是错案。  其次,引起再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和法官的自身原因所致,另一方面也存在当事人恶意诉讼的情形。如在原审中恶意隐瞒重要证据,在申诉审查阶段才将实情托出,企图通过再审程序故意拖延诉讼;再如,一审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上诉权,而是向递交再审申请,因申诉程序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从而达到规避上诉费的目的。因此为了杜绝上述情况的发生,《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依据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不要求当事人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有两种案件除外一是当事人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是当事人对人民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综上,你公司应按照上述规定交纳再审案件受理费。交纳案件受理费的金额,按照你方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如果再审程序支持了你公司的诉讼请求,那么原审中你方承担的诉讼费也会再审裁判的重新按比例分担。

六、"判决需要额外的费用吗?是立即再审还是需要6个月经过二审?"

不需要。二审有改判可能。无效。

七、判原告申请缓缴诉讼费后,被告跑路导致裁判书失效

工伤争议仍然隶属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限定,劳动争议仲裁隶属前置流程。(也就是先仲裁后诉讼),劳动仲裁是免费,劳动争议诉讼花费10元/件。

八、行政诉讼中,一审法院不允许原告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原因?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驳回裁定不服的,能够进行上诉。《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限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判的,有权在裁判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判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无提议事实、证据或者借口,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能够不开庭审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2]《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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