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股东会职权

来源:法否网 2025-08-06 11:17:11 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股东会职权

一、股东会的职权法律认定与执行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我国《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37条

二、股东会职权行使方式和规定

召开股东会之后,要在会议上形成决策,由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表示是否通过该决议,股东会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成立分公司或变更公司的经营模式,需要2/

3的股东同意。

三、股东大会的职权及法律规定

一、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听律网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四、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法律依据与必要性

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1]《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六、股东大会股东代表董事会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七、"法律限定有限职责公司股东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代为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吗?"

委托代理人的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限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做法。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做法,承受民事职责。”,第六十四条第一款限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第六十七条限定“代理人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职责。”做法人无代理权、越过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奏效力,由做法人承受职责。相对人能够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却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做法人无代理权、越过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借口相信做法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做法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过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越过权限的以外,该代表做法有效。无处罚权的人处罚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罚权的人订立合同后获到处罚权的,该合同有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 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 第六十七条

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那些人,股东会可以行使的权利有哪些?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九、股东会的主要职权和主要职责介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但也不是任何大小事都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而是由公司法对股东会的职权作出规定,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这样作出规定有两层意思一是确定有哪些职权是专门属于股东会的;二是确定股东会在哪些范围内行使职权,防止越权行事,甚至,影响公司机制的正常运转。比如公司的具体业务,股东会就不应直接干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法定职权有下列十二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上述十二项职权,都是公司的重大事项,也是公司股东最关心的权利。涉及股东职权的还有下列情况

1.在其他法律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法执行;

2.依照法律规定股东会可以作出进一步的决定,也是属于职权范围的事项,比如股东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股东会就可以作出具体决定;又比如股东会有权对公司清算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就可以对若干具体事项作出决定。

十、公司股东会职权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等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股东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技术入股如何分配股权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隐名股东能否要求股东损害隐名?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合约纠纷管辖法院
技术入股能否作为认缴资金?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股东会职权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技术入股能否作为认缴资金?

    2025-11-2915 人看过

    一、技术入股能作为认缴资金吗 技术入股可以作为认缴资金,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

  •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合约纠纷管辖法院

    2025-11-294 人看过

    一、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具体有什么规定?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

  • 技术入股如何分配股权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2025-11-2912 人看过

    一、技术入股如何分配股权,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当事人在入股前可以对其持有的技术进行评估其价值,折算成现金值,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或协商确定股权比例。入股以后,技术权属就归入公司名下所有。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一般是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是各股权人的最终目的

  • 股东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2025-11-2815 人看过

    一、股东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您好!关于“股东转让股权,股东转让股权要交税吗?”的回复如下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

  • 隐名股东能否要求股东损害隐名?

    2025-11-2817 人看过

    一、股东有隐名股权吗,股东是否有权利要求股东损害隐名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对于隐名股东的资格确认,理论上有两种学说。一为&q

  •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如下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

  • 一、六个人合伙股权分配,合伙人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分配,是合伙人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股权分配中需要考量众多因素,没有万能模型,但并非没有标准。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方案,是让每个合伙人都满意。股权分配产生的问题,永远是船小好调头。恭喜你,

  • 一、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效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协商一致;3、股权变更经过登记机关核准变更,且已经领取营业执照;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

  • 一、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1、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 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的形式也是会有所不同的,对于国有公司的股东,有的也是可以对股份进行购买,然后对股份进行转让的,那么想要将股份进行转让的时候,因为是国有公司的股权,那么在转让方式上面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山东鲁泉律师事

  • 一、我想请教一下股东优先购买权有行使期限吗 1、股权作为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定强制执行程序强行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一、股权转让中扣除合理费用中的合理费用包括哪些 1、股权转让转让方包括个人和企业,不同主体涉及的费用有所不同。一般股权转让费用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要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征企业所来得税)等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

  • 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股东转让股权协议有效吗 股东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 一、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一定会导致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吗 合同是有效的,该合同的存在与效力如何,并不影响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股东间的相互信任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

  • 一、法律依据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啥办法解决 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

  • 一、公司法如何规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

  • 一、万州区认缴股权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

  • 一、股东股权转让,股东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的问题 你好,我通过相关法律了解到从理论上讲,股东的出资是可以转让的,由于公司的性质不同,法律(主要是公司法、证券法等部门法)对出资转让的限制也不同。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内部转让不涉及第三人(公司外、股东以外)的利益,股东之间

  • 一、公司法人能起诉股东吗,有何规定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当公司股东存在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等情形,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或追讨出资。《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