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证件和盖哪些章?
你好,关于你问的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证件这个问题,在法律上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相关规定,以下就是鉴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的回答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对象资格的凭证。规范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是劳动合同,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未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护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据此,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对于医疗诊断证明需要把握两点1、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应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协议医疗机构(例如对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实施急救的医疗机构)。
2、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的,应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的,应是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或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四、工地受伤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证件?
1、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的部门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内设的工伤认定部门。
3、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4、受理5、举证责任六、处理七、救济渠道。
五、工伤鉴定需要医生出具的证明和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需要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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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六、"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申请的必要材料"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
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七、工伤鉴定所需证件及个人能否申请工伤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可以,《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鉴定,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报处长。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八、"疾病证明书复印件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如需进一步的咨询,建议直接电话咨询本人。
九、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和证件?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工伤鉴定一般需要什么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相关知识什么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十、工伤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第十四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十一、"工伤认定需要的证件和流程"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工伤认定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盖行政公章、伤者需填写意见并签字、法人代表填写意见并签字);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伤者本人或者家属写的详细的事发经过(附伤者身份证复印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4、正式的工伤(亡)报告(单位落款处盖行政章,报告抬头为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5、两个旁证人手写所了解的事故经过(附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死亡证明书)(盖医院医务科章或疾证证明专用章)、医院小结、抢救记录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7、有其它情形的,应提交相应的证据。(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二份,行政中心交一份,自留一份。)办理流程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局行批服务处申报,工伤保险岗初审;
2、局工伤保险处组织联合调查小组取证、核实、讨论,由认定调查核实的经办人拟定认定结论后,送处长签署意见,报局分管领导;
3、局分管领导审批。办理时限及费用工伤认定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复杂认定25个工作日);工伤认定办理费用不收费。
十二、工伤鉴定需要公司或单位出具证明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证件工伤者应该盖什么章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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