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信用卡所欠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离婚起诉书如何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一起递交到法院即可。
二、夫妻一方欠银行信用卡一年未还,会起诉或冻结另一方的银行账户吗
信用卡每个月有一个固定的账单日,账单日后的20天是最后还款日,最后还款日前按照账单金额全额还款,消费享受免息期。如果没有按时全额还款,消费不享受免息期,银行会从你消费入账日起按天万分之五全额计收利息。你要是每个月连最低还款额都没有还上,还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5%,最低5元(1美元/欧元)。你现在要是长时间没还银行肯定是要采取措施的,比如停卡。你现在卡片一年不还银行一直会上传你的逾期记录到人民银行,这对你以后办理其他业务肯定有影响的。时间再久点说不定还要起诉你呢。你现在赶快联系银行查询一下到底要还多少钱快去还了吧。
三、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欠条没写债权人的名字属于存在瑕疵,但并不影响其整体的效力。只要主要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一、借条是债权凭证,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而不是象汇票、支票、本票那样的具有无因性的债权凭证,更不是类似于提单那样的物权凭证。因此,视欠条持有人为债权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二、在欠条上没有写明债权人是谁的情况下,欠条持有人以此为据起诉欠条出具人的话,如果没有其它证据证明自己是债权人,法院会以事实不清为由,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三、向“债权人”追回他扣的钱后,他自己应承担对“其享有债权”这一事实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四、如果起诉债权人,债权人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享有债权,那么法院的判决书将认定这一事实,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到时候就可以直接以法院的该判决书为据,向出具欠条的债务人追偿。
四、女方背着男方办理的信用卡欠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您好,夫妻一方对外的欠债,配偶是否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需要结合是否形成借款合意、是否知情、是否追认、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等因素综合判定。夫妻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由于我对您的详情了解不足,可能暂时无法做出全面的回答,建议您最好是向律师当面咨询,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五、男方自己办的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属于共同债务,关于办理信用卡问题,这个是老公的信用卡犯罪行为,能够证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拒绝偿还。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应由谁承担?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六、"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开证明?"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依法承担或自愿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七、"夫妻共有债务是否需双方签字确认?"
一、什么隶属夫妻共有债务夫妻债务既包括生活性债务,又包括经营性债务。1、生活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方或一方因共有生活的需要而惹起的债务,包括抚养娃儿、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造房屋、购置家用物品等惹起的债务。在夫妻两方分家期间,短缺劳动本领或者缺少经济来源的一方,为了维持分家期间个人生活的必需而惹起的债务,虽为一人单独所负,也应作为夫妻共有生活债务认定和处置。
2、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方出于共有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方从事经营活动所惹起的债务,应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及案件的事实上情况加以差别对待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导致亏损所惹起的债务,不顾是夫妻的一方经营,还是夫妻两方共有经营,应认为是夫妻共有债务。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导致亏损所惹起的债务,如果该违法经营活动由夫妻两方共有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其另一半从事违法活动而不表示反对,也作为夫妻共有债务认定。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导致亏损所惹起的债务,如果另一半另一方并不明知,或虽事先知道但已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应作为违法经营一方的个人债务来认定和处置。二、夫妻婚后债务肯定是共有债务吗夫妻婚后债务顾名思义就是发生于夫妻结婚以后的债务。通常来说,夫妻婚后债务隶属共有债务。夫妻共有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方或一方为维持共有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有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惹起的债务。认定夫妻婚后债务可否隶属夫妻共有债务应注意以下多少个方面
1、债务发生时间的认定婚后债务必然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两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的期间。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两方共有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住期间,夫妻两方婚后分家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允予离婚的调解或者裁判尚未奏效期间。
2、夫妻共有债务的承受由于债务人是夫妻两方这一特定性,决定了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有着独特的性质及地位。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的共有共有以及平等的处罚权,决定了夫妻对共有债务也应该不分份额平等地承受义务,因而夫妻两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共有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夫妻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所以,夫妻共有债务为连带之债。
八、夫妻一方欠债,如果欠债人失踪,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有转账给欠债人的网上银行记录。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另一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有生活的除外。夫妻共有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差别。
九、夫妻债务能否被另一方出具债务书?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债务的认定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4如何承担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判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则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有清偿的责任,而且是一种带连责任。对于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对债权人而言显然不利。应当将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这些约定,视为内部约定,而不能向外主张对抗其他的债权人。 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1]《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争议性债务一、离婚一方不认可债务的处理问题 该类债务的处理除非离婚当事人能够自愿达成协议,否则人民在离婚诉讼中不作处理,而待债权人主张权利时,依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再作出处理。这样处理符合情理和立法精神,同时也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诉讼前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所规定给付金钱义务的处理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遇到一方当事人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所负债务全部未履行或者部分未履行的判决书、调解书提供作负债证据,请求按夫妻共同债务分担。由于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对此类债务如何处理并无明确规定,处理难度较大。未直接负债一方没有参与原案件的诉讼,特别是调解结案的案件,大多没有进行举证、质证、认证的程序,所以,对该类债务一概判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对未直接负债一方显失公平,不利于防止离婚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假债务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利。5相关法律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
5]最高人民《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6]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这其实就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范围内。《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需要具有家事代理权,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作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或者“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也符合世界各国立法规定。《日本民法典》第761条规定“夫妻一方就日常家事同第三人实施了法律行为时,他方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负连带责任。但是,对第三人预告不负责任意旨者,不在此限。”《法国民法典》第220条规定“夫妻各方均有权单独订立以维持家庭日常生活与教育子女为目的的合同。夫妻一方依此缔结的债务对另一方具有连带约束力。但是,依据家庭生活状况,所进行的活动是否有益以及缔结合同的第三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对明显过分的开支,不发生此种连带责任。[
3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1]《婚姻法》 第十九条
[2]《婚姻法》 第二十三条
[3]《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4]《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1]《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2]《婚姻法》 第十九条
[1]《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1]《婚姻法》 第十七条
[1]《日本民法典》 第761条
[1]《法国民法典》 第220条
十、法院处理因夫妻共有生活期间欠下的信用卡债务和亲友借的钱如何证明证明
因夫妻共有生活期间欠下的债务,创业失败以及生活开销等欠下银行信用卡的债务,法院是怎样处置的另外还有在亲友借的钱要怎样出个证明呢我要出什么样的证明才能让法院认定呢
十一、如何证明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开证明吗?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依法承担或自愿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十二、当事人欠下5万元保证公司债务,如何证明钱不是用在夫妻共有生活上?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商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商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通常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商定是秘密的,第三人不能得知,而在该类型纷争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商定”进行举证。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通常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有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有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将债务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从未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能够证明其为个人债务。因为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所以不能证明这张钱用于什么地方,那张钱用于什么地反,所以举证也是有难度的。实践中主要看借债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法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商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愿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及时集成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就履行该债务的时限、方式、数额等进行再次协议而变成债务,该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二依法承受或资源承受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换、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女方信用卡所欠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起诉书如何写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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