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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来源:法否网 2025-08-08 17:13:13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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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格式条款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一、格式条款无效的原因及规定是什么

格式条款无效的原因有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原因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最基本原则之一。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且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8、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如果格式条款中约定,当事人双方中有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该方无需赔偿的,该免责条款无效。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和责任"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8、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

四、"能否判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问题解析】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4.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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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五、格式条款无效的常见原因法律条文规定格式条款可以有效吗?

法律分析
格式条款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

1、约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

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六、格式条款在如何无效如何避免格式条款无效

使格式条款无效的因素有
(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七、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已经订入合同的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

53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除其责任的条款】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不正当地免除其依照法律应当负有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指格式条款含有对方当事人在通常情况下不应当承担的义务。例如规定消费者对不可抗力发生的后果也应承担责任规定消费者承担超乎常理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偷一罚十)。【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指排除对方按照合同的性质通常应当享有的主要权利。例如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规定,消费者对受领的具有严重瑕疵的标的物只能请求修理或更换,不能解除合同或者请求减少价金,也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52条
[1]《合同法》 第52条
[2]《合同法》 第53条

八、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主要是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497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九、格式条款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格式条款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相关。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取得联系,我们可1对1为您定制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补充2合同法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有

1、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销、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

2、违约行为发生,至于违约行为的类型,应视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

3、原则上要求违约方有过错,或者是故意,或者是过失。

4、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5、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都是部分无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十、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法律分析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

1、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格式条款当然无效;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即在格式条款中明显减轻自己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也无效;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因为任何人未经法律规定都不能剥夺他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没有符合您情况的答案不用着急,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后输入您的问题,我为您精准匹配适合您的律师。相关补充1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有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补充2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达成意思一致;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未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的,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满足合同成立的条件;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十一、格式条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格式条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我们有专业律师24小时在线答疑。相关补充1合同霸王条款是哪些条款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实质上霸王条款就是一些格式条款,且这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则格式条款就是无效的。相关补充2合同成立的形式有哪些合同成立的形式有下列几种一、自动成立。也就是当事人之间就合同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二、确认成立。就是当事人采用信件、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三、批准成立。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于获得批准时方能成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十二、格式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格式合同的无效条款包括

1、具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事项;

2、具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提供格式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不公平的免除自己的义务,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的产生条件 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一般而言,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的重复性、交易双方所要求的简便、省时导致了制式合同的存在并大量运用于商事生活领域。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格式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是无效的?”问题的详细解答。若问题紧急,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可与海量本地律师在线联系。相关补充1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是什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格式条款。6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格式条款。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8违背公序良俗。9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相关补充2合同中的什么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以下免责条款归于无效

1、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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