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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应具有哪些要求

来源:法否网 2025-05-03 23:06:05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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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应具有哪些要求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应具有哪些要求

一、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应具有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分财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二)申请前1年年末,注册资现值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前1年年末,按限定并表核算的人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四)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持续2年年末按限定并表核算的人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均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五)现钱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肯定的公司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本管理经验。
(七)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无不当关联交易。
(八)资信良好,申请前持续2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做法。
(九)入股资本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本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本入股。
(十)银监会限定的其他审慎性要求。

二、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二)申请前1年年末,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前1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四)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均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三、我国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P135—

136)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活动是由发起人进行的,没有发起人,就不可能设立公司。我国及其他各国公司法都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数额、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2、发起人认购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存在及对外信用的基础在于公司资本。为了保护股东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要求极为严格,除要求公司设立时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本外,还对该资本的最低限额作了统一规定,以确保公司成立之后的经营规模及对外承担财产责任的能力达到一个最基本的限额。我国《公司法》也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条件、程序作了严格规定。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用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进行,因此在发起设立情况下,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共同制定;在募集设立情况下,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必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不仅要有公司名称,还必须建立符合股份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由于公司住所在确定诉讼管辖、确定诉讼文书收受的处所、确定债务履行地、确定公司登记管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公司法》规定,有公司住所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之一。

四、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司集团要符合哪些要求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应具有以下要求

1、符合国分财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2、申请前1年年末,注册资现值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3、申请前1年年末,按限定并表核算的人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4、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持续2年年末按限定并表核算的人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均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5、现钱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6、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肯定的公司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本管理经验。

7、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无不当关联交易。

8、资信良好,申请前持续2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做法。

9、入股资本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本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本入股。

10、银监会限定的其他审慎性要求。

五、子公司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需要母公司董事会吗?

这个属于母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是否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而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股东会表决通过。

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的法人。子公司的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的组织机构拥有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需要具备的基本要求"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限定,自然人股东丧命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够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限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七、成立公司申请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八、市级的集团公司成立时,是否需要三个子公司的注册地?

你好,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安排而先后在三个关联公司工作的话,则可以争取自2002年入职至今的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因此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也合并计算。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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