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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裁决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3-16 22:31:15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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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裁决吗
一次性裁决吗

一、劳动仲裁可以一次裁决吗?

这一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即行终结的法律制度。这是针对过去曾实行两次裁决所存在的弊端而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贯彻这一原则,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得再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第二次仲裁,只能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仲裁决定履行。贯彻这一原则,有利于及时、迅速解决争议事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上是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原则有哪些的回答。这些原则的制定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劳动争议可以快速、公平、公正的解决。如果当事人对仲裁不满意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一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法定权限就要按照仲裁决定履行了。

二、"一次判决离婚"

首先,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其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三、"仲裁只有一次开庭的机会吗?"

是的。一般只有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响,则会延迟开庭时间。因此,劳动仲裁可以开庭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此外,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四、仲裁只有一次开庭的机会吗?

1、是的。一般只有一次,但如果因法定原因影响,则会延迟开庭时间。

2、因此,劳动仲裁可以开庭几次,并没有法律具体规定。此外,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3、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35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35条

五、"如何一次判决离婚"

主张离婚的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且没有丝毫的挽回余地。法院判决离婚,唯一的理由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想要第一次开庭就能判离,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七、当事人不满意判决,将寻求重新判决。

当事人可以就诉讼裁定和判决进行上诉。《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八、一审裁判书不生效的解释和时间

法律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法院应在期限内送达,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领取判决书、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很多种方式;没有送达的判决书不生效,没有生效的判决书不能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没有上诉或者二审判决书送达时判决书生效。

九、"重伤案件中的审讯时间记录"

你好,询问该项主管部门。

十、"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应继续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十一、第二次判离婚的可能情况。

您好,这个不愿意定。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能够打电话询问,请在我的资料查看联系方式。

十二、第二次开庭未判的原因及其影响

1、男方在女方家住了有2年多,女方诉讼离婚,无财产纷争,法院可否会裁判离婚取决于夫妻感情可否破碎。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议离婚诉讼的,应允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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