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欠债,可以起诉吗」
别人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1、立案。持身份证、借条以及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法院立案庭会审查你的情况,如果符合起诉的条件,就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书,告知你诉讼权利和义务。
3、立案后,案件会转入具体经办法官手里,法官会给对方发放答辩通知书以及权利义务告知书。
4、开庭审理案件,做出判决。
5、如果对方不按照判决或者裁定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冻结财产、拍卖财产、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即使现在没钱,以后一旦有钱了,随时可以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上面是欠债可以起诉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二、公司欠债是否可以一并起诉股东?
【问题解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三、公司债权人个人债务是否可以起诉股东个人?
股东个人欠债,不可以起诉公司,不符合规定,股东欠债属于个人行为,是个人债务,由股东自己偿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债务关系,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索要债务人的欠款。
四、公司欠债能起诉股东吗?
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但是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三条
五、企业欠款是否可以起诉股东?
企业欠款可以起诉股东的,不过一般公司欠钱应该起诉公司而不是股东。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以其全部的财产承担公司债务。股东以其出资份额或者持股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但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出资瑕疵时,以其欠出资范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六、公司股东欠债被起诉,公司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
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股东的债务。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1、第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投资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2、第十四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第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4、第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依法对该其他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跟公司是息息相关的,但是又是独立的。只要不是独资公司都是有股东的,有股东都会有股东会,股东会是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股东有出资不实或者是在公司经营期间有抽逃资金的,那么公司债务可以找股东进行偿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七、公司欠债能否将股东一并起诉?
法律分析公司欠债可以一并起诉股东。起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欠债能把股东一并起诉吗”相关。如您还有比较紧急的法律问题,点击咨询按钮可一键快速咨询律师,获得听律网网专业律师的维权建议。相关补充1公司欠债被起诉期间股东能转让股份吗可以。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股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公司的债权人仍然只能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相关补充2分公司经母公司授权能贷款吗可以。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是分公司不具有法律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经母公司授权,有了相应的权利,就能贷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
八、"股东出资不足,债权人可起诉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出资瑕疵及责任我国公司法上的出资瑕疵主要包括出资不实、出资不足、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现行公司也相应对出资不足及虚假出资做了规定。相关法规《公司法》第28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第83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第93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上述规定,公司法仅仅对股东出资瑕疵时的内部责任做了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出资不足的股东应承担补足出资额的责任,而其他股东则应与该出资不足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补足的责任;虚假出资的,虚假出资的股东除应承担补足出资额的责任外,还需依据公司成立时各发起股东签订的《发起人协议》或《股东协议》对其他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知,对于股东出资瑕疵情况下,对于公司债权人的影响并无明确法律规定。仅《公司法》第20条有含糊规定,“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何为“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优先责任”,在司法实践上却很难界定,也难以举证证明。依据上述司法解释,作为公司债权人:1、在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将1、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2、公司的发起人、
3、未对尽公司尽到忠实、勤勉义务而使得股东出现出资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三类人与公司一起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股东抽逃出资的,可将1、抽逃出资的股东、
2、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等与公司一起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28条
[2]《公司法》 第30条
[3]《公司法》 第83条
[4]《公司法》 第93条
[1]《公司法》 第20条
九、"公司股东可以起诉个人债务吗?"
可以。只需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即可,不需要有欠条或借条等证据,同时也不用在意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在后面的审理过程中,原告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或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话,那么法院自会进行相应的裁定。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19条起诉应符合哪些条
十、"公司欠债被起诉期间,股东能否转让股份?"
法律分析可以。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股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公司的债权人仍然只能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第1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律师提示以上对“公司欠债被起诉期间股东能转让股份吗”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如果您的疑惑未得到解决,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输入遇到的法律问题,以获得律师更精准的解答。相关补充1公司欠债能把股东一并起诉吗公司欠债可以一并起诉股东。起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相关补充2公司能随意解除股东的股东身份吗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非经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股东身份不会被解除。从我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司法解释对解除股东资格适用情况有
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
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
3、在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前,公司应当催告该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只有在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或者返还出资时才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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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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