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窥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侵犯隐私的范围有哪些?
生活当代网络信息技术发达的社会,是一边喜一边忧。举一例来说,摄像头的发明,一方面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好处,但另一方面也给我们带来了隐藏的风险,就像你可能不会陌生的偷安摄像头窥视别人。偷窥构成侵犯隐私权吗?侵犯隐私权的范围有哪些?
二、侵犯隐私权是否构成犯罪?
【问题解析】
行为人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如果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的,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如《刑法》规定了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其中,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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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三、隐私权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国情和社情,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行为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以及将他们公开。
四、侵犯隐私权是一种私刑行为吗?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的发生。
五、侵犯隐私权的常见行为如何避免?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以及将他们公开。
4、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6、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7、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六、"只有个人姓名被公开在网上构成侵犯个人隐私权吗?"
侵犯隐私权应当依法承受赔偿职责,但是并无全国统一的赔偿准则,需要依据事实上案情经过审理才能得出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职责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能够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侵权职责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当对隐私权人产生严重精神损害、导致严重后果,成应当承受上述法律职责外,还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1]《侵权职责法》 第二十二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七、侵犯隐私权的情形及定义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八、侵犯公民隐私权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小区物业公司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其目的是维护小区治安,保护公众的利益,并履行了有关安装程序,即不违反规定也是有必要的。在公共场合,个人必然是一个社会人,个人有自己的隐私权,其他人则有着享受安全公共环境的权利,只要个人参与社会活动,其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其隐私权就必然要向公共利益妥协,何况个人对自己隐私的认知也是随时间、环境的不同而变化的,与恋人亲昵时会讨厌电子眼,与朋友们聊天时则无所谓,夜黑风高下夜班回家时则希望多有几个电子眼,因此在公共场合安装电子眼并不意味着对个人隐私权的漠视,而是个人隐私权向公共利益的妥协,这是必要的,否则整个社会就无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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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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