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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如何处罚假冒注册

来源:法否网 2025-10-15 11:12:49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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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如何处罚假冒注册
假冒注册商标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如何处罚假冒注册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认定和处罚


1、行为人从未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

2、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在许可使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仍然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认定和刑罚规定

假冒商标触犯了哪条刑法?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使用类似或近似他人注册商标的,同样会涉嫌刑事犯罪。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那么,这种情况又会受到什么处罚?请看下文

三、"假冒注册商标会受到哪些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 、自然人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四、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罚规定

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的怎么处罚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五、刑法中限定假冒注册商标,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构成犯罪的,只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该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该罪也作了明确的解释。对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怎样理解呢?该解释第2条的限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隶属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限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隶属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限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销售金额”和“明知”,该解释第9条的限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限定“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隶属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限定的“明知”(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受过民事职责、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虚构、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虚构、涂改的;(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9条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六、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定罪与认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怎么认定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在本罪与非罪行为界限的区分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标准

1、主观方面标准。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是因过失,如不知道某一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或者是自己首先使用的商标没有注册,却被他人抢先注册,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的,都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犯罪情节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具备本罪主体、主观等要件并实施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还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已经做出规定。

2.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实践中,往往发生这样的案件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为了顺利地将伪劣商品出手牟利而在其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对此,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具体而言,上述情形属于牵连犯,应当“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断,即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0条
[2]《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三条

七、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货值金额的认定标准,分别商品未销售和已销售来处理。已销售,货值5万元以上,要追究刑事责任;未销售的,货值15万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已销售不足5万元,但与未销售的合计达到15万元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二百一十四条
[2]《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二百一十四条

八、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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