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前财产保全法律规定,保全条件
一、诉讼前的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
(二)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三)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93条
二、诉前财产保全有效与否和保全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b。
三、"诉前财产保全须具备的条件"
诉前财产保全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当事人来不及起诉,而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其他原因,不采取保全措施,权利人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必须是情况紧急. (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驳回申请。 ( 四 ) 起诉前申请,限于给付之诉. 需要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四、"诉前财产保全的必要条件和费用"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写一份保全申请书,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和与被保全人发生争议的证据,如借条等,再向提供想保全的财产详细情况,如银行帐户、房产证号等,提供担保,到的立案庭,找到专门负责诉前保全的法官,把你的上述材料交给他就行了。
2、保全费是按照保全的金额计算的,如你保全的金额是5万元,保全费是520元,保全金额是10万元,保全费就是1020元,但最多5000元,无论保全多少钱,最多只收保全费5000元。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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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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