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按上班天数计算吗
误工费计算天数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误工费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误工时间?
1、人身损害误工时间不按上班天数计算,结合本地实践按受害人的伤势程度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我们金华中级法院的细化标准中规定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由法院委托签定机构确定治疗终结时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五、"人身损害误工时间是否按上班天数计算?"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不按上班天数计算,结合本地实践按受害人的伤势程度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六、工伤时间规定及其在工人中的适用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七、"职工受伤能报工伤吗?周六、日也能报工伤害吗?申报工伤害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时间"
节假日不上班。单位申报工伤的期限为一个月,劳动者申请的期限为一年。
八、工伤法疑问工伤受伤前的请假天数,包括星期六加班天数嗎?
你好,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议,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本领判定(伤残等级判定)。判定的,综合你的月薪水与单位商量要求赔偿。如果与单位商量不成,能够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事项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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