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抵销权行使的条件和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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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九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九条
二、如何确定可撤销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在还没有被撤销之前是属于有效的。如果合同已经被撤销了,此时合同自始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民法典》第147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基于重大的误解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是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47条
三、无效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否有法律规定?
对于无效合同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四、合同法中的撤销权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3]《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3]《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五、合同内的违法条款无效吗?
律师解答
合同内有违法条款合同无效。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签订合同的过程以及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合同中违法的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六、合同解除权的法定行使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程序解除权,包括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在性质上都属于形成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送达到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就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而无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应当向对方当事人以意思表示为之,不需要其他方式辅助,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对方有异议权。如果当事人就解除权问题发生争议,可以要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解除权的行使,具体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解除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只有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才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当事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后,不得随意撤销。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至于通知的形式,我国法律没有特别的要求。
3、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及时。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或者法律规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解除权必须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既没有约定的期限也没有法定的期限,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催告解除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合理期限的经过将导致解除权消灭。当然,如果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限有异议的,应由人民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否则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二、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等社会现象。当然并非出现不可抗力就会导致合同解除,只有在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解除。
2、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
3、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已届履行期而能给付的债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然而,并非债务人的迟延履行行为必然带来合同解除的后果,只有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债权人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始得解除合同。
4、其他违约行为。如完全不能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等也可能导致合同解除。当然,这是以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或者造成合同目的落空为前提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民法总则和合同法规定没有撤销权的合同
1.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所谓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合同法》第55条第1项规定,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不但不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反而明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明确表示”的方式是口头的或书面的均可。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虽然没有明示表示放弃撤销权,但以自己的行为放弃的,撤销权消灭。
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55条
八、合同解除权的主体法院有权利吗?合同法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
当事人和法律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力。 即解除权包括两种一是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二是法律规定的解除权。 无论是法律规定的解除权还是当事人事先约定解除权,都会有一定的条件。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解除权。例如,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享有解除权,但因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双方都不能履行其主要义务的,此时双方均有解除权。也就是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解除权。如果当事人就解除权问题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而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作出解除合同的裁决就是法律规定的解除权。
九、合同法抵销权行使的条件
关于合同法里边所规定的关于债权抵消的制度,它其实是双方的当事人呢在相互存在债权和债务的关系之下,其中的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债权来抵消对方所享有的债权,然后使得对方相应的权利在同等的额度里边消灭,也不能再行使的一种制度。行使了抵消权的这一方所持有的债权被称为主动债权,而被抵消的那一方所拥有的则叫做被动债权。抵消,其实是属于形成权里边的一种,其行使的是可以在同等的范围里边,来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的。双方的当事人既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抵消彼此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也可以由一方单方面通知另一方行使相应的抵消权。所以抵消的行为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了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约定抵消,一般属于双方当事人在友好协商的情况下,并且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定抵消的都应该是有效的。而法定抵消权的行使,只需要一方的当事人在单方面表达出意思就可以了,并且从通知达到另一方当事人开始就已经产生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会产生消灭对方一定权利的效果。法定的抵消权在行使之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双方确实存在有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此抵消行为的目的是旨在消灭其中一方的债权,但是另一方的债权也不是会没有原因就进行消灭。一方当事人可以采取清偿、提存等方式来消灭另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其抵消所采用的的方式,一般是要以能够与对方的债权相抵的一系列方式来实现。所以,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享有着债权和债务的关系,这是其抵消得以行使的前提条件。如果说其中的主动债权是接受转让得来的,也是应该要属于可用来作为抵消的债权的。第二个条件是主动债权是必须要合法有效并且已经打了履行期的。如果其主动地债权没有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是不能拿来抵消的。而对于被动债权来说,是不是已经达到了履行期则有所不同,与还没有达到履行期的被动债权抵消时,可以是作为主动债权方已经放弃了履行期相应的利益,是对自己合法的权利的抛弃。如果主动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的时效期限,也是应该属于可抵消的范围之内的,因为它仍然是合法并且有效的,只不过此时对方能够取得抗辩权而已。第三个条件是主动债权所标的物的种类和品质与被动债权的相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有金钱和种类物是可以用于抵消的,而特定的物品是不适合用来抵消的。第四个条件是被动的债权是属于可以抵消的范围之内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一部分的被动债权是不应该属于可以抵消的范围之内的,比如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债权。
十、原告上诉被告转让的合同为违法合同,法院折中做法合法吗?
合法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法抵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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