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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不需要总公司入股?

来源:法否网 2025-07-14 01:18:03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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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不需要总公司入股?
成立分公司需不需要总公司入股?

一、分公司成立需要总公司入股吗?

分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总公司入股,因为分公司的财产是属于总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单独的法人资格,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进行贸易活动。

三、独资公司成立的分公司是否可以入股?

1、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

2、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四、是否需要出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成立分公司不需要出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不需要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出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管理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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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五、"成立分公司需要出资吗"

成立分公司是不需要出资的。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六、成立分公司需要出资吗?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成立分公司是不需要出资的。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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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七、总公司在分公司成立后,是否拥有一票否决权?

公司要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股份总公司持全部,您说的是子公司,总公司随便持多少都能够,以后有人入股,能够做股东变换。

八、公司成立分公司的流程和股东的认可。

你好。法人私下成立分公司是违法的,成立分公司这样的重大的事项,需由股东大会按照你们公司章程中的表决流程通过后才能设立分公司。

九、"股份制公司设立分公司需批文"

由股东会议决议后,以股东会议决议写.详情可来电询问.

十、需要设立分公司的股份有限职责有限公司的法律依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请所拥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出其所拥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能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拥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限定。

十一、"分公司能否共享总公司资格?"

你好,建议询问工商局

十二、"如何创建股份公司公司成立流程"

去注册地的工商局询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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