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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哪些法院能管辖?

来源:法否网 2025-09-03 14:05:52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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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哪些法院能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哪些法院能管辖?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财产纠纷归属问题

离婚财产纠纷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文分别对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辖权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如果想了解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可以参考上面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三、离婚财产纠纷法院管辖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纠纷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四、离婚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管辖法院在被告住所地。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2条

五、"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权问题"

是没有的;没有管辖权,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2条

六、"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权问题"

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法院管辖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离婚后财产纠纷,从性质上来说仍然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故应当适用普通地域管辖原则。即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后夫妻双方均定居国外的,国内财产纠纷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哪个法院有管辖权?”相关。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取得联系,我们可1对1为您定制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离婚后的财产法院能追缴吗?一、法院是能够依法追缴离婚后的财产的,但是有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夫妻离婚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紧急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追缴。二。相关补充2请问一下婚后财产离婚后房车归谁?民事活动遵循意思自治为原则,有约定可以从其约定。无约定的,首先要看购买房车时出资是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是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如果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七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三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三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七、诉前财产保全后未起诉致损失的诉讼归属哪一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动产权属之争;所以仍然要适用《婚姻法》等相关规定,即在适用管辖原则上当然要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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