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危房改造是否需要补偿?
农村危房改造是有规定标准的补偿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各种等级的危房在改造时,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来进行补偿,具体的实施部门应当是当地的村委会和土地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二、农村危房改造是否有补偿?
补助标准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三、农村房屋在征收时是否有补偿?
【问题解析】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在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及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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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四、贫困户住政府安置房需拆迁,拆迁补偿如何确定?
1、必有房产证就可以补偿。
2、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 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违章建筑的认定,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拆除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等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使用期限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3、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4、对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 、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市场评估价格,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屋补偿金和区位补偿金组成,以现 金方式直接支付给被拆迁人。房屋补偿金=房屋重置价×建筑面积 装修评估值 附着物残余价。
五、城中村改造补偿的基本原则
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我搜集如下,希望能帮助到你。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城中村改造是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周边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拆迁有本质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城中村改造赔偿标准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1、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21年的标准。不过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2、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3、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4、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5、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综上叙述,因城中村改造实行一村一策,各村补偿的项目并不一定按上述项目进行补偿,究其主因是各村经济发展状况不同。这里主要参照大部分城中村改造的补偿项目进行简述。但近因城中村改造拆迁的矛盾不断加剧,原因是各村之间拆迁补偿数额差距较大,造成民愤极大。为此,这里建议:在国家实行同地同价的基础因村而异,综合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方案,各村之间不能悬殊较大,更不能相互攀比。
六、城中村改造无证房如何补偿
城中村改造,无证房如果是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造成,不属于违章建筑的,拆迁部门也应该给予一定补偿。由于没有房产证,征收拆迁部门会房屋的实测面积补偿。作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
七、农村危房改造拆迁补偿房产证缺失导致的补偿方式。
既然有房产证,一般按房产证的面积给予补偿,具体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咨询,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八、农村危房改造政府有补偿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是对于釆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2.4万元户,市县级财政按不低于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对于釆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市县级财政按不低于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三是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所有釆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市县级财政按不低于0.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四是对于原苏区县和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省级以上财政分别给每户提高0.35万元和0.5万元的补助额度。
十、承包地被征用后还能享受宅基地吗?新农村建设危房改建有补助吗?
各地的政策而定,具体咨询当地
十一、农村房子有危房,有补偿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洪涝灾害造成房屋全垮塌、严重受损、D级危房、一般受损(部分垮塌、通过排危可以居住的危房户)的农村受灾户(有两处住房的除外)。 房屋受损程度及家庭困难程度,实行分类救助。全垮塌户、严重受损、D级危房、一般受损户补助标准分别为低保户或优抚对象困难户每户补助0.8万元、
0.6万元、
0.5万元、
0.06万元;一般户每户补助0.6万元、
0.5万元、
0.4万元、
0.05万元。坚持“不重建不补助”、“不维修不补助”的原则。同时要求严重受损户、D级危房户必须拆除原危房且重建的才给予补助,危房不折除的不给予补助。对因灾新增“三孤”和全垮塌、严重受损、D级危房的散居五保对象纳入农村敬老院或福利院建设规划,统筹解决,其重建补助资金,实行统筹安排,集中使用。 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审”和“三公示”(村、乡、县公示),打卡直发到户的补助程序。
十二、农村房屋改造需补偿标准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第八条:拥有私有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建设部建住房2005、178号文件规定并结算结构差价,结构系数为砖混楼房、平房1;砖瓦0.
98;砖平0.
95;砖土0.
92;土平0.
90。 非住宅房屋是指拆迁时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且按有关规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正常缴纳各种税费的房屋。 第九条:对老城区(棚户区)低保户给予合理补偿和照顾。实行按原住宅房屋面积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低保户是指经民政等有关部门批准的,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 第十条:回迁安置住宅房屋设以下户型面积:36平方米;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70平方米五种户型,由被安置人自愿选择。回迁安置面积超过80平方米以上的可选择两个以上户型。实际回迁面积与应回迁面积不符的,其超出或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内的按每平方米800元购买或补偿。其超出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成本价购买,其缺少面积部分在误差率以外的按回迁住宅楼房市场价计价补偿。户型面积也可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实际情况设计,误差率不应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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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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