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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耍流氓行为如何认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2-17 07:09:51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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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耍流氓行为如何认定
公共场合耍流氓行为如何认定

一、公共场合耍流氓的罪名和法律规定

公共场合耍流氓可能构成猥亵罪,但是具体是否能够认定要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认定,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一般的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的,采取暴力的方式强制猥亵他人等。

二、在公共场合侮辱他人应该如何认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造成严重后果,如被侮辱人自杀等情况的,《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要自己到),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引用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1]《刑法》 第246条

三、殴打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解释》第二条明确,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以及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均属于“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如实施上述行为,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

引用法规
[1]《寻衅滋事罪解释》 第二条
[2]《寻衅滋事罪解释》 第二百九十三条

四、公共场合闹事犯法吗?

1、冒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于打伤工作人员的,同时冒犯了有意伤害罪可与前罪数罪并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使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人丧命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导致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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