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专利 > 专利权人无效自己的专利权有效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利权人无效自己的专利权有效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6-11 09:20:00 9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专利权人无效自己的专利权有效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利权人无效自己的专利权有效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一、发明人如何维护自己的专利权利?

专利权人无效自己的专利权无效的。实际上法律当中的规定,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是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此宣告专利是属于无效的状态,如果专利确实是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的话,就会被宣告无效。

二、"专利无效与专利权人的法定期限"

 《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天。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  许多人以为专利权的法定期限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但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三、共有专利权人所有权约定的规定和法律规定

共有专利权人的所有权是按份拥有的,可以由这些专利权人自行约定,专利是需要申请才能获得专利权的,一共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的保护时限是不一样的。

四、专利权人义务有哪些?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解答
专利权人的义务有

1、充分公开发明的义务。

2、缴纳年费的义务。逾期不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即告终止。
《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四十三条
[2]《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三条

五、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条件

1、申请人不具备专利申请资格;

2、实质审查不通过。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六、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法律依据

【问题解析】
律师解答专利权无效理由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和《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以下情形

1、不符合外观、实用新型、发明的定义;

2、违反保密审查;

3、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规定;

4、外观设计为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组合;

5、说明书没有对权利要求书做出完整清楚说明,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外观图片或照片应当清楚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而没有清楚显示的;

7、修改超范围的;

8、引用主题不对、从属权利要求应当是对引用的权利要求做进一步限定;

9、分案申请超范围;

10、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三公原则,违反三公原则;

1

1、违反不授予专利的客体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先申请原则的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最常见的无效理由是新颖性、创造性,说明书不清楚,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专利被无效则被视为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依照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65条
[1]《专利法》 第45条
[2]《专利法》 第五条
[3]《专利法》 第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条

七、专利权无效的法律规定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就可以看作是专利权自始至终都不存在。对专利权宣告无效的不满意的可在接到后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宣布专利权无效的判决、裁定或者是已经履行了判决决定的都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如果专利权人恶意的人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就可以看作是专利权自始至终都不存在。对专利权宣告无效的不满意的可在接到后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宣布专利权无效的判决、裁定或者是已经履行了判决决定的都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如果专利权人恶意的人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

八、专利权人的权利及其限制

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受让方)所有的法律行为。专利权的转让,使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所有人发生变更,原来的专利权人不再拥有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有两种方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比如通过买卖、交换、赠与、技术入股等方式转让专利权;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①标记权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②放弃权当专利权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再继续维持其专利权时,可以用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也可以以不缴纳专利维持费的方式自动终止专利权。③诉请保护权即当专利权被他人侵害时,专利权人享有依法请求司法机关给以保护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专利权的认定和处理,应当基于实际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专利权的财产属于还属于法律上规定的财产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十一条
[1]《专利法》 第十条

九、授权人不能拥有的专利权利

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十、"专利无效后,拒绝法院判决怎么办?"

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途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新专利法中有无先用权?"

新专利法也有,新专利法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不过主张先用权通常很难得到支持,原由倒不是说法院不愿意支持,而是举证很难,往往是证据不充足。相关问题能够询问当地的专利代理组织。——专利代理人

十二、"专利权利人的规定专利法对权利人的定义、义务和责任"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律师提示以上是“专利权利人的规定是怎样的?”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没有找到符合您情况的答案,欢迎随时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我们24小时在线为您解答法律问题。相关补充1专利权中的优先使用权是怎样的?专利权中的优先使用权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相关补充2发明专利权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专利权的法律保护的时效性包括二个方面其一是专利权必须是专利的保护期限内的有效专利。具体到我国来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其二是专利的诉讼时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九条
[1]《专利法》 第九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专利权和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它们的区别在哪里?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奖励吗
专利权使用的限制性
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事由包括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利权人无效自己的专利权有效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