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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有哪些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否网 2025-07-31 21:44:07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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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有哪些应该如何处理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有哪些应该如何处理

一、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哪些?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

2、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

3、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及其保护事项

法律分析
驰名商标一般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使用的持续时间等方面予以认定。驰名商标保护事项具体以其注册的专用权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四条

三、驰名商标是如何产生的?

【问题解析】
驰名商标有主动产生以及被动产生两种方式。主动产生是在并不存在实际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出于预防将来可能发生权利纠纷的目的,有关部门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被动产生是在存在实际的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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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四、驰名商标如何产生,规定有哪些

【问题解析】
驰名商标有主动产生以及被动产生两种方式。主动产生是在并不存在实际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出于预防将来可能发生权利纠纷的目的,有关部门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被动产生是在存在实际的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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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五、驰名商标在刑法中是否可以有特殊保护?

任何法律在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可能导致伤害的都有能到刑事范畴。对于商标其质量保护应该与刑事法律更为接近。。

六、未注册的商标如何保护?

该案属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问题,需要分几种情况分析:首先,如果A公司所有的A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那么属于可能侵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为什么说是可能?因为驰名商标需要个案认定,不是原来是驰名商标的就一定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只是说原来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了,现在再认定的可能性比较大. 其次,如果A公司所有的A商标不属于驰名商标,或者没有在本案中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因为没有在中国注册,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甲公司的出口行为不得涉及到A商标的注册国.否则在该国就可能构成侵权. 关于能否要求海关扣押问题,我国海关扣押分两种情况:

1主动扣押,这种情况是权利人将自己的知识产权已经在海关备案,海关在查验进出口时就会主动扣押.2被动扣押,这种情况下是权利人自己发现了他人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侵权产品即将出口或进口是请求海关扣押该批货物的情况. 两种情况下,权利人都需要出示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否则海关不会扣押,且需要提供担保,在法定期限内采取法律措施,否则海关将放行.

七、为了保护驰名商标,美国采取了哪些措施?

1.将淡化行为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2.禁止驰名商标所有人以外的人在任何商品上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3.禁止以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从具体行为看,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侵犯,表现为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管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八、公司研发新产品,注册商标时要警惕哪些驰名商标不受欢迎?

为了维护驰名人的利益,我国为驰名商标提供扩大保护,其禁止权范围可以扩展到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商标法》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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