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合伙人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企业合伙人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债务。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风险提示在替跑路的合伙人偿完债务之后,其他合伙人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找跑路了的合伙人还债。要是实在找不到对方的,可以先向法院起诉,然后申请财产保全,这样避免对方跑路还处分财产。
二、企业合伙人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债务吗
企业合伙人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债务。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需要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发生合伙债务时,各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三、企业合伙人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问题解析】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需要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发生合伙债务时,各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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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四、企业合伙人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企业合伙人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债务。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需要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发生合伙债务时,各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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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五、小额债务人失踪,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法律分析债务人失踪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1、债务人失踪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则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我国法律规定,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行动建议
1、确认与债务人签署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是否签字或者当时是否与担保人重新签署担保合同。
2、及时与担保人进行沟通,招人为逃避,这则已经失踪,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其担保责任。双方沟通协商还款事宜。
3、双方在沟通协商之中,需要全程录音录像作为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的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小额债务人失踪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起在线咨询,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我们会为您匹配律师,帮您解决问题。相关补充1小额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么处理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1、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
4、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动建议
1、如果债务有保证人担保,可以优先请求保证人偿还债务。
2、无保证人担保的,债务人失踪为躲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准备好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追偿债务。
3、若债务人失踪超过两年,则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相关补充2一般保证欠债人死亡还要担保人吗担保人还是要还钱的。
1、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2、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行动建议
1、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
2、确定与对方签署的合同中,担保人是否有签字或者双方是否签署担保合同。
3、要求担保人履行自己的担保职责回归还债务。如果对方拒绝承认双方之间的接待关系以及拒绝归还钱款的时候,只能去法院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六、债务人失踪家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法律分析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才可要求家人偿还债务。1、起诉失踪债务人履行债务,将债务人配偶列为共同被告,需要证明债务人夫妇共同债务,债务人配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近亲属或直接利害关系人申请其失踪后,债务人财产由其近亲属保管,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财产代管人清偿债务,但并不是拿债务人亲属的钱去还,清偿债务的钱还是债务人的财产。
3、债务人的家人还债并非都是天经地义的,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才可要求偿还债务。行动建议
1、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确保之后有财产可以追讨债务。
2、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则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失踪,然后从法定的财产保管人那里要求支付债款。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债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律师提示以上对“债务人失踪家人承担债务吗”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如果您的情况特殊,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后输入您的问题,我将为您分析问题,并匹配律师为您解答。相关补充1公司找不到债务人可以认定失踪吗可以认定失踪。
1.债权人有权利申请确认债务人失踪。
2.债权人需要提供债权凭证。
3.债权人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行动建议申请债务人失踪应注意以下两点
1.首先应确定债务人至少已经失踪满两年。
2.债权人应向下落不明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供申请书。相关补充2债务人失踪两年没还还可以追回吗债务人失踪两年也是可以追回债务的。
1、债务人已经失踪两年,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注意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行动建议
1、债务人失踪,债权人作为债务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并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2、宣告失踪后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3、在此之前需要调查清楚债务人名下的财产明细,避免其家属恶意转移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七、"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吗?"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23条
八、"如何追加债务人?"
债权人可以只连带责任保证人。《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都是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还要你们与信用社签订的联保协议确定。
2、没有发生贷款的人,作为担保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你们之间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3、你们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信用社可以找你们其中的任一人承担全部责任,一人承担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一般情况下,数额是均摊的。
4、担保人还款后,可以向其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内)主张权利。
5、注意时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效一般是在主债务期限届满后3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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