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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投诉派出所处理不公怎样走程序报案-证据-司法程

来源:法否网 2025-01-01 20:07:38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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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投诉派出所处理不公怎样走程序报案-证据-司法程
在我国投诉派出所处理不公怎样走程序报案-证据-司法程

一、侦查机关在立案侦查时如何处理案件?

律师解答
立案侦查的程序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2、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并决定是否立案。

3、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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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2]《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二、报警立案会查吗,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报警立案后,对于立案的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会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应当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并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三、法庭调查程序有哪些?

一、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二、刑事案件法庭调查的程序如下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被告人、被害人应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

3、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

4、出示、核实证据。

5、调取新证据。

6、合议庭调查核实证据。
三、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法庭调查是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一个阶段,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目的在于通过讯问被告人和审查、核实证据材料,查明案情的真相,为判决提供事实,以便正确合法处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四、最高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设立用于实施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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