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罪如何界定?法律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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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3]《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3]《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二、诈骗罪是否可以被判处管制?
可以。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物。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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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三、"犯罪中“诉讼诈骗”能否构成诈骗罪?"
不构成。1、诉讼诈骗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
诈骗罪最本质的特征是受害人基于加害人(或者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下同)的欺骗手段做出错误判断而自愿主动交出财物。而诉讼诈骗行为实施过程中,受害人是基于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力而被迫交出财产,而不是基于加害人的欺骗手段,亦不是自愿交出财产,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
2、诉讼诈骗行为没有犯罪中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对应性。
犯罪行为中的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往往具有类似于民事合同的相对性特征,具有对应性。即是说加害人加害的意思表示(犯意流露)及犯罪行为等指向的是受害人。
3、诉讼诈骗发生主要源于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的局限和受害人举证、质证能力。
民事诉讼法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来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作出判断和判决,诉讼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公平合理的,机会也是均等的。如果加害人隐瞒或者虚构事实,受害人完全可以通过举证、质证等程序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或者当事人举证能力、质证能力等导致法院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有出入,这些也民事诉讼法允许的,其后果由受害人承担在法律上也是公平合理的。
4、诉讼诈骗在民事诉讼程序上完全可以避免或者补救,不需要刑事司法介入。
5、如果诉讼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将破坏民事诉讼制度和导致诈骗罪泛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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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四、"新刑法中合同诈骗罪的定义和如何认定","新合同诈骗犯罪的定义和认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三《最高人民检察院;(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九,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二)以伪造、变造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关联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十二、履行合同过程中,数额较大的、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在签订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九,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二)以伪造、变造刑法》 第224条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第二百二十四条
五、非法经营罪是否可以减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一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只要满足减刑的条件就可以。《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需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六、非法拘禁罪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因此,在以上4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如果被判处非法拘禁罪,只要符合以上的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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