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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医生需担刑事责任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6-06 22:43:50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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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医生需担刑事责任吗?
医疗事故医生需担刑事责任吗?

一、"何谓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医生是否负刑事责任"

1、二等甲级医疗事故是否构成犯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由于无明文规定,因而医疗责任事故致残、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以下观点

2、第一种观点认为,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不应当另罪名,而应当适用刑法中现成的比较合适的罪名,理由是刑法中含了对严重医疗事故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符合刑法哪一条的规定就应按哪一条确定罪名和量型幅度。持这种观点的人,对于应适用哪个条文确定医疗事故的罪名,又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按刑法第397条定玩忽职守罪,有的主张刑法第233条定过失人罪,还有的主张按刑法第134条定重大责任事故罪。

3、第二种观点认为,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应当比照现有的刑法条文确定一个量刑幅度,至于罪外,则不能适用现有的刑法条文,而应确立一个罪名。在刑法修订中,我国学者一致认为应在刑法中增设医疗责任事故罪,认为该罪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责任事故中,严重不负责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伤病患者组织器官严重损伤、丧失劳动力、残废、死亡等严重后果的行为。现在,修订后的刑法采纳了这一建议,设立了医疗责任事故罪,有利于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伤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疗事故涉及刑事责任吗?"

您好,关于“医疗事故,医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这个问题,我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  一、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

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以上是发生医疗事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的回答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三、医疗事故责任医生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四、医生出医疗事故有可能被判刑吗?

【问题解析】
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份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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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五、"医生在医疗事故中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份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六、"医疗事故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你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发生医疗事故以下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

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罪行法定原则,只有构成了犯罪才能有相关的定罪量刑和刑罚处罚,销毁、隐匿证据,法律规定,可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罪。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此情节成立的犯罪是医疗责任事故罪。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成立的罪名符合该情形的有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和第290条第1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七、医疗事故医生是否存在刑事责任?

二等甲级医疗事故是否构成犯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由于无明文规定,因而医疗责任事故致残、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以下观点第一种观点诊断,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不应当另罪名,而应当适用刑法中现成的比较合适的罪名,理由是刑法中含了对严重医疗事故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符合刑法哪一条的规定就应按哪一条确定罪名和量刑幅度。持这种观点的人,对于应适用哪个条文确定医疗事故的罪名,又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按刑法第397条定玩忽职守罪,有的主张刑法第233条定过失人罪,还有的主张按刑法第134条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二种观点认为,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应当比照现有的刑法条文确定一个量刑幅度,至于罪外,则不能适用现有的刑法条文,而应确立一个罪名。在刑法修订中,我国学者一致认为应在刑法中增设医疗责任事故罪,认为该罪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责任事故中,严重不负责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伤病患者组织器官严重损伤、丧失劳动力、残废、死亡等严重后果的行为。现在,修订后的刑法采纳了这一建议,设立了医疗责任事故罪,有利于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伤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397条
[2]《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233条
[3]《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134条

八、医疗事故,医生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r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r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或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3、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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