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和处罚"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修正案
(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50%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第
四、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和法律认定
律师解答五、非法占用林地立案标准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修正案
(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50%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第三百四十二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六、"林地被占用建房,林业部门可以处罚吗?"
1、有权处罚。林地是农业用地,建房的地是建设用地。农用地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是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
如果要建房,必须把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才可以。
2、如果没有转,国土部门肯定会处罚的。 错误,农用地包括林地、田地、草地、沙地等,林业和国土在刑事上都称占用农用地,但林地是林业专管的,国土无权处罚,现在很多县政府卖地没有经过林业局批准,最后林业一样处理该企业。占用1000亩田地国土都可以罚款,但占用林地超过10亩(特种林5亩)就是森林公安管刑事案件,要坐牢的。
七、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50%以上。(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九、非法占用林地建房如何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条中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等。“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也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林地”主要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是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计划,未经批准擅自将耕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作其他用途,或者擅自占用林地进行建设或者开垦林地进行种植、养殖以及实施采石、采沙等活动。“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未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土地征用、占用审批手续,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在被占用的农用地上从事建设、采矿、养殖等活动,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农用地的原用途,如占用耕地建设度假村,开垦林地、草地种植庄稼,占用林地挖塘养虾。最高人民于2000年颁布的《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另外,最高人民于2005年颁布的《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谓“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是指下列情形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3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4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十、"非法占用、占用林地、破坏林地的犯罪处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条中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等。“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也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林地”主要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是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计划,未经批准擅自将耕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作其他用途,或者擅自占用林地进行建设或者开垦林地进行种植、养殖以及实施采石、采沙等活动。“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未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土地征用、占用审批手续,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在被占用的农用地上从事建设、采矿、养殖等活动,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农用地的原用途,如占用耕地建设度假村,开垦林地、草地种植庄稼,占用林地挖塘养虾。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颁布的《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颁布的《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谓“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是指下列情形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3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4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十一、私自占有、毁坏林木一亩,如何处罚?
涉嫌犯罪,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十二、非法占用林地50亩,判多少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条中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有关土地管理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按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等。“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也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林地”主要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是指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计划,未经批准擅自将耕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作其他用途,或者擅自占用林地进行建设或者开垦林地进行种植、养殖以及实施采石、采沙等活动。“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未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土地征用、占用审批手续,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在被占用的农用地上从事建设、采矿、养殖等活动,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农用地的原用途,如占用耕地建设度假村,开垦林地、草地种植庄稼,占用林地挖塘养虾。最高人民于2000年颁布的《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另外,最高人民于2005年颁布的《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所谓“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是指下列情形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3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4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占用林地的立案标准和非法占用山林如何处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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