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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请求权

来源:法否网 2025-08-18 15:26:02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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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请求权
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请求权

一、概述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第一,权利主体是所有权人或者依法律规定行使所有权权能的人以及他物权人。所有权人包括共有人、财产管理人及所有人的代理人。他物权人参照本条规定也可行使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第二,权利行使具有可能性。被妨害的物仍然存在,倘若特定物已经毁损或者灭失,则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就失去意义和可能性,权利人只能提起损害赔偿等其他请求权。同时,妨害具有被排除的可能性,如果妨害在客观上无法被排除,则妨害排除请求权无适用的余地。第三,存在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事实。排除妨害请求权,须有他人以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权利人的物权。如果以占有侵害物权,权利人应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所指向的这些行为包括对标的物的侵害;非法利用他人财产致使权利人不能对物行使权利;非法为他人之物设定负担;其他妨害行为。同时,须前述妨害行为正在持续进行。如果妨害行为已经结束,则排除妨碍请求权失去了适用的余地。如果已经结束的妨害行为确实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则权利人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权。对于妨害防止请求权而言,须存在妨害物权的风险。第四,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了权利人不能正常行使其权利。此为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行使的后果要件。换言之,必须以妨害具有违法性为前提。按照通说,以权利人无容忍义务作为判断标准。倘若妨害程度轻微,按照日常生活经验判断,对该等妨害权利人应予以容忍,则权利人不得主张排除妨害。例如,楼下住户不得对楼上住户的轻微脚步声主张妨害排除请求权。综合上面所说的,请求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一定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而且必须要确定当事人是属于物的所有权人,以及确实妨害物权导致了自己不能正常的行使其权处,所以,对于案件的处理也都是有
法律依据的。
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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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请求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相关法律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请求排除妨害是物权保护的一项基本方式。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障碍妨害物权的取得或变动,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被排除的妨害需具有不法性,倘若物权人负有容忍义务,则无排除妨害请求权。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三、排除妨碍是否是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排除妨碍是属于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四、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请求权

1.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2.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的发生。《民法典》第236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236条

五、"排除妨害纠纷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
排除妨害纠纷注意事项具体包括

1、当事人欲排除对动产的妨害的,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2、当事人欲排除的对不动产的妨害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六、"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请求权的条件"

1、权利主体是所有权人或者依法律规定行使所有权权能的人以及他物权人。
所有权人包括共有人、财产管理人及所有人的代理人。
他物权人参照本条规定也可行使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

2、权利行使具有可能性。
被妨害的物仍然存在,倘若特定物已经毁损或者灭失,则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就失去意义和可能性,权利人只能提起损害赔偿等其他请求权。
同时,妨害具有被排除的可能性,如果妨害在客观上无法被排除,则妨害排除请求权无适用的余地。

3、存在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事实。
排除妨害请求权,须有他人以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权利人的物权。
如果以占有侵害物权,权利人应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所指向的这些行为包括
对标的物的侵害;
非法利用他人财产致使权利人不能对物行使权利;
非法为他人之物设定负担;
其他妨害行为。
同时,须前述妨害行为正在持续进行。
如果妨害行为已经结束,则排除妨碍请求权失去了适用的余地。
如果已经结束的妨害行为确实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则权利人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请求权。
对于妨害防止请求权而言,须存在妨害物权的风险。
第四,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了权利人不能正常行使其权利。
此为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行使的后果要件。
换言之,必须以妨害具有违法性为前提。
按照通说,以权利人无容忍义务作为判断标准。
倘若妨害程度轻微,按照日常生活经验判断,对该等妨害权利人应予以容忍,则权利人不得主张排除妨害。
例如,楼下住户不得对楼上住户的轻微脚步声主张妨害排除请求权。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以上是民法典中关于排除妨害请求权的相关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在审判实践中,权利人请求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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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排除危险事故妨害纠纷诉讼如何进行?"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一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八、如何排除妨害纠纷的危害。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这一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维权。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写好书2、携带证据和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3、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九、公司用员工身份证办个体户的危害

存在个人信用问题

十、无用处就会删除吗?

到男女两方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解决。  协议离婚解决  一、申请要求  

1、两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两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两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  

4、两方当事人对娃儿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置等事项达到协议的;  

5、一方或两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两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解决手续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两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娃儿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置等事项商量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解决流程  

1.两方提议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资料;  

2.两方对家庭财产处置、娃儿抚养、爸妈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到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表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置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流程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议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限定的登记离婚的要求;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及意愿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再次商量达到一致;  (四)询问关于娃儿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置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再次商量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表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表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置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两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世日子、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两方的法律关系,与娃儿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置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解决,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两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两方夫妻关系。

十一、无危险操作证应如何处罚?

询问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感谢您的询问,能够电话详尽询问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十二、"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受害方健康"

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报警、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受害方的健康。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禁止对方实施暴力;

2、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你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对方迁出你的住所;

4、实施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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