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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否网 2025-02-06 13:49:41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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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法定监护人的基本要求

法定监护人的条件是有监护能力,并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监护人顺序是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二、重组家庭的法定监护人是谁,法律上的标准有哪些

【问题解析】
重组家庭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
如果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尽到合理的抚养义务的,法定监护人可以是继父或继母。
一般而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子关系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剥夺和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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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三、民法典规定法定监护人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法定监护人有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四、未成人的监护人法律规定

1.《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3.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五、法定监护人作为子女的监护人,为保护子女免受犯罪行为的影响,其地位和职责范围。

1、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六、法定监护人指受法律保护的成年人,负责其子女的监护和保护。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二是其他近亲属。此外,两者的监护人也可由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或是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担任。《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七、法定监护人条件如何成为监护人?

能成为法定监护人条件包括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八、房产的法定监护人有哪些?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属于,属于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人。未成年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才可进行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应真实、合法。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九、设定小孩监护人如何处理哥哥嫂子逝世的小孩?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十、指定监护人的条件

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争议有下列几种情况,有的是后一顺序的人不同意由前一顺序的人担任,或同一顺序的人相互争着要当监护人的,较多的是前一顺序的人不愿意担任,推给后一顺序的人,后一顺序的人也不愿意担任,或同一顺序人之间相互推诿的。《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可知,我国立法上,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此外,我国《民通意见》第11条规定“认定监护人监护能力,应当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第

14条还规定了指定监护人,另外需要考虑的两个因素一是“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二是“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对无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负有看管和保护的责任,监护人应自身身体健康、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生活联系条件等确定,确保对被监护人各方面有利。

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16条
[1]《民通意见》 第11条

十一、"监护人职责范围及法律规定"

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以下列举的是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要做些什么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不当得利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为处分行为时,必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否则,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行为。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14条
[1]《民法通则》 第133条

十二、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包括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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