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大代表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宪法》 第六十一条
二、市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市人大代表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市人大代表的权利有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等;义务是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等。
三、人身权利的行使法律、规定和原则
1、人身权利的行使,应当受权利人意志的支配。但是,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协调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的冲突、个人权利之间的冲突,增强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友善关系,权利主体行使人身权,应当受天某些适当限制。例如,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为合法使用,权利人不得主张肖像权。
2、公民享有健康权,可以通过诊治而使疾病痊愈,也可以放弃治疗而使健康恶化,但因其患有性病时,从公共利益考虑,则可以违背不治疗的意愿而对其进行强制治疗。
3、对于生命权,法律与禁止其自由放弃,因而原则上自杀是违法的,行使人身权利的适当限制还表现在适当忍受来自他人的轻微的防害,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不超过容忍界限的妨害,不构成侵害人身权利,不得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例如,在公共汽车上被他人踩脚、挤撞,不得主张其身体权受到侵害;在旅店中住宿,不得以同室旅客的鼾声而使其健康权受到侵害而提出侵权的主张。
四、民法上的代位权行使代位权利的方式
一、什么是民法上的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并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二、代位权的行使方式如何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可作共同原告。当然,如果一个债权人已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或者正在代位诉讼,其他债权人就不得就该项权利再行使代位权,提起代位权诉讼。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并须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违反该项义务给债务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应负赔偿责任。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只有通过裁判方式才能保证某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能够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合理分配;另一方面,只有通过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界限,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的必要为限度。在必要范围内,可以同时或顺次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数个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范围,限于保存行为与实行行为,原则上不包含处分行为。
五、"公司最大股东是否代表法人行使权利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诉讼做为民事活动的一种,应由法定代表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六、法人代表代表公司参与决策并代表公司执行法律和政治事务的代理人。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法人代表享有的权利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1、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公司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公司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工商代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公司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法定代表人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代表法律关系,代表权是由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当然就是法人的行为。法人不仅应对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的合法民事行为的后果负责,而且对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的后果,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八、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行为的法律后果
对于当事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据此规定,首先,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其次,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再次,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过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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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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