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公公婆婆去世了老公继承了房产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公公婆婆去世了老公继承了房产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来源:法否网 2025-09-02 22:51:00 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公公婆婆去世了老公继承了房产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公公婆婆去世了老公继承了房产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一、公公婆婆去世了,老公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1、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析产,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

2、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遗嘱或者遗赠无效或者未处理部分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父亲去世后房产未过户,能否抵押贷款?"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审查的,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公证程序》第十五条 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公证程序》第十六条 当事人向二个以上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记录存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程序(试行)》 第十七条
[1]《公证程序》 第十五条
[1]《公证程序》 第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三、"离婚后房产如何继承,法律有何规定?"

老公去世房产的继承方式

1、首先要确定房产是属于男方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

2、如果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则房产可以全部作为男方的遗产进行继承
1如果男方订立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房产。
2如果男方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房产。
3如果男方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房屋,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产的一半属于妻子,剩下的一般属于男方的遗产,按照上述继承方式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四、"母亲能否将房产过户给儿子?"

1、父亲去世以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健在的情况,也可以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但是需要满足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母亲和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再没有遗嘱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情形下,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都有继承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 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五、继承遗产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何申请贷款?


一、子女(包括生子女、配偶和子女)死者的父母、养父母;

1

1、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亡注销页)。

8。

3、出生证、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

4。注意、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由派出所盖章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配偶继承的;父母或者子女继承的、复印件、注销卡等相关材料无亲属关系)、离婚证、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独生子女证、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5、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人口卡、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养子女、结婚证,按照房产评估价的1%收取公证费,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医学死亡证明、调解书。

9、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要求。

7。

1

0、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户籍注销卡。如确无人事档案,按照房产评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

1、离婚判决书。

2,档案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

六、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需准备的材料公公和婆婆逝后遗留的房屋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系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七、房产继承需要到哪里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房产继承1、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八、"遗产继承过户费用家庭成员间的遗产继承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产过户的税费(一)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二)房产价值评估费用房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

1(三)房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

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四)房产继承过户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

5%。

九、继承房屋没有公证的情况下

二手房交易只公证不过户行吗?  

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3、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A说“我曾经见过这么一个例子,当时购房者直接和房东签订了合同,并做了房屋买卖公证,但公证时房东的妻子因有事未在场,首付款都付了,房东却说房子不卖了,因为他妻子不同意。”  

4、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5、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6、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当房地产公司的相关手续不齐全时,开发商可能会推迟给买受人发放房产证,此时一手买房人面临拿不到房产证的风险。”A说,一手卖房人再卖出后,风险就转嫁给了二手购房者。

十、"如何办理继承公证和过户如何进行遗嘱变更和合法继承"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你爹妈去世,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物权法》 第十七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吗?
放弃继承悔恨了可恢复继承权吗?法律解释
民法典规定有遗嘱可以继承房屋遗产吗
放弃继承在外地公证需哪些证件?
要找继承权确认纠纷律师起诉收费多少钱?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公婆婆去世了老公继承了房产继承房产如何过户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