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证据调查 > 公安局让我姐姐去法院作证,申请证人作证可以由律师申请吗?

公安局让我姐姐去法院作证,申请证人作证可以由律师申请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2-27 14:12:25 4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公安局让我姐姐去法院作证,申请证人作证可以由律师申请吗?
公安局让我姐姐去法院作证,申请证人作证可以由律师申请吗?

一、公安局要求姐姐出庭作证,律师能否申请证人作证?

律师写也可以,当事人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具体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书只要一份就可以,可以申请多个证人出庭,需要提供证人的身份信息,按规定的时限交给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四条

二、监护人是否可以在法庭上作证人?

法律规定不可以。下列人员不能作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做证人;聋人或盲人可以就其看到或听到的事实作证;年幼的人如果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也可以作证人。

2、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不能互为证人。

3、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不能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作证人。如果他们事先了解案情,应以证人身份作证,不应再承办该案件。

三、"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

让证人出庭作证需要向法院申请,但是如果要申请证人出庭的话,那么是需要提前都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然后由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一定的审查,同时也是需要查证一下证人的身份方面的真实情况。

四、法院能否在证人无法到庭的情况下作证?

第五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注意,证人不能到庭,需要经人民许可。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五、非律师能作为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的代理人吗?

你好!需要情况来处置。新民诉第五十八条是这样限定的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能够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能够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当庭提出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审判决后证人需出庭具体规定是什么?
在哪些案件中可以采用录音证据?
民事证据证据的三性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局让我姐姐去法院作证,申请证人作证可以由律师申请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当庭提出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2025-08-017 人看过

    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

  •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025-08-019 人看过

    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

  • 在哪些案件中可以采用录音证据?

    2025-08-013 人看过

    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

  • 一审判决后证人需出庭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5-07-318 人看过

    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

  • 民事证据证据的三性

    2025-07-314 人看过

    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