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份之债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按份之债成立的条件有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的标的可分,当事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二、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的要件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的要件有以下几点1、债权人或债务人为二人以上;
2、债的标的可分;
3、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或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四、按份之债的成立须要满足哪些条件?
按份之债成立的条件有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债的标的可分,当事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或者承担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关于按份之债的成立须要有哪些条件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六、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按份之债的条件包括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
3、债的标的为可分,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七、按份之债成立需要满足的要件
法律分析构成按份之债的条件包括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
3、债的标的为可分,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律师提示以上是“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有什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咨询听律网专业律师。详细描述案件经过和维权诉求,描述越详细得到的律师回复质量越高。相关补充1按份之债的成立的要件是什么按分之前成立的要件为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
3、债的标的物可分;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相关补充2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有什么?一、债务承担构成要件
1、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八、按份之债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按份之债其实指的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按照特定的份额享有的承担债务的债或者是债权。 那么关于按份之债大家了解有多少?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是什么?下面,就由听律网在下文中为大家带来关于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的相关。 按份之债的成立,通常是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数人合买一座房屋,按约定的比例各自支付价金;数人合伙经营一饭店,按约定的份额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等。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份债权,也可能是按份债务,还可能既存在按份债权,又存在按份债务。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 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因债的移转,如债权一部让与、债务一部承担,也可以发生按份之债。
3、债的标的为可分 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当给付为物时,标的物须为可分;当给付为行为时,此行为须可以分解为由数个人完成的行为。不可分的给付,不能成立按份之债。这里的“不可分”,包括给付性质上不可分(如标的物在性质上不可分)以及因当事人约定给付不可分两种情形。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 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如果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此份额不能确定,则在当事人之间只能成立共同债权或共同债务;但是,当事人在债的关系成立后,如果通过协确定了各自的债权份额或者债务份额,这时也成立按份之债。在上文中,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的相关,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在听律网的法律知识栏目进行查询。
九、债权的成立要件
法律分析1、合同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2、侵权行为侵害权利而产生的的对待给付义务。
3、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而使他人利益受损的赔偿义务。
4、无因管理无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造成的损失的赔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律师提示以上是“债权的成立要件?”问题的详细解答。如需更多帮助,点击咨询按钮可一键快速咨询律师。困扰您的问题,将有专业律师快速帮您解答。相关补充1债权出质的生效要件?
1.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
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
3.质押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4.债务人不享有债务权或自愿放弃。相关补充2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具体如下
1、客观要件。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2、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十、按份之债成立的要件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份债权,也可能是按份债务,还可能既存在按份债权,又存在按份债务。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 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因债的移转,如债权一部让与、债务一部承担,也可以发生按份之债。
3、债的标的为可分 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当给付为物时,标的物须为可分;当给付为行为时,此行为须可以分解为由数个人完成的行为。不可分的给付,不能成立按份之债。这里的“不可分”,包括给付性质上不可分(如标的物在性质上不可分)以及因当事人约定给付不可分两种情形。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 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如果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此份额不能确定,则在当事人之间只能成立共同债权或共同债务;但是,当事人在债的关系成立后,如果通过协确定了各自的债权份额或者债务份额,这时也成立按份之债。 按份之债的成立,通常是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数人合买一座房屋,按约定的比例各自支付价金;数人合伙经营一饭店,按约定的份额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等。
十一、按份债权与按份债务如何进行约定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按份债务是多数人之债中多数债务人各就自己的债务份额所承担的向债权人履行给付的义务。法律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十二、先予执行一种民事执行方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特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调解之前,裁定一方当事人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以解决这方当事人生产、生活之急需,在该裁定生效后,若当事人不先予给付,人民法院可依据裁定予以强制执行,这就是先予执行。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体要有哪些条件按分之债成立须持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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