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如何确定?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要约承诺阶段的结束。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那么合同一般如何确定生效时间,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二、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合同生效的时间确定方法
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为第一、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生效的时间分如下几种情形1、原则上合同一旦成立就生效。
2、需要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的合同,自办理完有关手续时起方为生效。
3、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者期限的,从其约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三、合同生效的时间确定方法
合同有两个生效时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生效时间,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一般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四、合同生效期间与合同生效时间的区别
一、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立。《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在什么时候生效呢?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在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是,我觉得应该分两种情况承诺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处,或者到达法律规定的地方都能生效。如在我们公司很多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合同,当电文进入指定的系统,即使收件人并不一定立即收到,合同也算成立。第二种情况是承诺在要约规定之外的时间到达要约人处,这时候的承诺一般而言不生效,也有很多学者把它理解为一种要约。但我觉得是一种待定效果如果要约人仍然愿意接收这个承诺,那么合同则可以成立;但是如果要约人否认这个承诺,那么,这份承诺即变成要约,以前的要约人如果可以提出条件,同时他的地位转变为承诺人了。二、合同的生效在我们日常签订合同时,一般我们会在结尾添上一条本合同(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从法律角度而言,双方签字盖章,表示对合同的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是这样的合同是不是生效呢?如果双方都自觉履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没有发生法律纠纷,那么这份合同是完美的(但不能算有效)。但一旦发生纠纷,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法律首先就要考虑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法》规定,生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订立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据以订立合同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这就要求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具备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能力,而公司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处于自身真实的意思在合同上签字,没有重大误解,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签订的目的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就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合同。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以下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的要件且不违背无效的要求,才能是生效的,只有签订生效的合同,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些,正是合同的当事人在平时签订合同中重要考虑的几个要点之一。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25条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条、33条又规定了不同的合同成立时间,这三个条文的适用关系是若同时存在各条适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致的,应以第33条为准;若同时存在第25条、32条适用情形的,应以32条为准;若只存在第25条适用情形,或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与承诺生效时间一致,则可适用第25条,举例说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于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承诺并于当日到达,甲公司于10月15日在合同上签字后再寄给乙公司,乙公司于10月20日在合同上盖章,后甲、乙双方又于10月25日签订了合同确认书。在这个案例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时间应为1998年10月25日。 注意第32条中的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行为既可以同时同地完成,也可以异地完成。在异地完成情况下,以最后一方当事人完成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2、什么是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国效力的表现 ①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例如货物买卖合同的效力体现在买方负有交付价款义务而取得货物的权利,卖方负有交付货物义务而取得价款的权利上。但房屋租赁合同,一方负有交付房屋给他人占有、使用而享有获得租金的权利,另一方负有交付租金义务而享有占有、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
3、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如何?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①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 二者关系如下 ①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 ②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a.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b.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c.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d.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何e.f.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 ③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1]《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1]《合同法》 第25条
[2]《合同法》 第32条
[3]《合同法》 第33条
[4]《合同法》 第25条
[5]《合同法》 第32条
[6]《合同法》 第33条
[7]《合同法》 第25条
[8]《合同法》 第25条
[9]《合同法》 第25条
[10]《合同法》 第32条
五、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方法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1、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合同生效时间的确定方法
法律分析合同有两个生效时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生效时间,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有两个生效时间的如何确定生效时间”相关。没找到您需要的答案,您可以点击咨询链接发布问题,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相关补充1合同成立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书面形式的合同一般是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
3、通过电子形式成立的合同,一般是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事实合同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相关补充2合同的生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合同一般自合同签订时生效。依法成立的书面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或者条件。附生效期限或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或者期限到来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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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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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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