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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如何构成?

来源:法否网 2025-10-24 07:49:19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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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如何构成?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如何构成?

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构成条件

所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指的是运用某些特定的方法,即窃取、收买或者刺探,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大家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对国家秘密有所耳闻,我国的国家秘密是有级别划分的,分为绝密、机密以及秘密三种等级。值得注意的是,平常我们所说的情报以及相关的信息等国家秘密以外的资讯,并不属于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犯罪对象。以上就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构成的相关解答

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什么是它的含义?"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四、罪的特点、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在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都是国家秘密,客观上都违反了保密法规。但是二者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应注意区分。它们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主体要件方面,泄露国家秘密罪是职务犯罪,其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观要件不同,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泄露,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表现为获取。

3、在主观方面,泄露国家秘密罪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必须是故意。

八、非法获取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犯罪?

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如果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构成犯罪,即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十、非法获取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说明,我国法律对于区别商业秘密民事侵权与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要界线是以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判定标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由此可以认为,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相比,有着以下特点第一,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第二,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的商业秘密,其就与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第三,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第四,期限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可能超过专利受保护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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