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司法文书 > 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4-12-23 12:25:54 39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

一、行政诉讼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的主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行政诉讼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这就是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

二、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诉讼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十五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在国际经济法中主体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范文是什么?
侵害名誉权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具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的书写应当记明哪些事项
非法行医的惩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